【反外國制裁法】林鄭月娥指沒立法時間表 消息:已擱置不會再啟動

原訂於本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今年 8 月委員長會議突押後表決,香港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北京已拍板擱置《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10月5日)證實,未收到任何時間表,或人大常委會何時討論有關議題,但指中央亦會考慮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

Carrie Lam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Source: AP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在本年8月開會,審議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會議閉幕當天稱,委員長會議決定暫不表決議案,並對有關問題繼續進行研究。

香港傳媒《香港01》引述消息報道,北京已拍板擱置《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本地立法,預料短時間內不會再提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會前被問及《反外國制裁法》進展時回應,現時中央對於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議題沒有時間表,未知人大常委會何時會就此展開討論。 林鄭月娥並強調,中央考慮相關議題時,會認真檢視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
根據《香港01》的報導,有商界中人透露,有本港金融機構及中資高層曾直接向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反映,擔心將《反制裁法》令金融機構「兩面不是人」。惟報道亦有引述「資深建制派」指,即使不再推進本地立法工作,香港政府仍有不少行政措施回擊外國制裁。

而《明報》報章專欄「聞風筆動」亦引述政商界消息分析指,把反制裁法引伸至香港的草案相信短期內不會再啟動,而估計有能力的煞停有關議題的顯然只有「最高層領導人」。

而根據有建制派消息透露,有本港金融機構及中資高層與國務院副總理劉鶴的會面,估計是中央叫停反外國制裁法引伸來港的重要因素,該消息來源又指,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已被擱置,不會再啟動。

《反外國制裁法》列明若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執行、不配合實施反制措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此外,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外國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

《反外國制裁法》同時列明,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不予簽發簽證、不准入境、註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及禁止或限制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交易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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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6 October 2021 1:30pm
Updated 6 October 2021 1:33pm
By Hiu Ching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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