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在旦夕】你見過Google這則警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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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to invest $10 billion in India Source: AP

Google及YouTube平台的頁面最近出現顯眼的黃色警告字句,呼籲澳洲公眾關注一個最近建議引入的守則,認為有關守則將對該公司造成「損害」。


要點:

  •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ACCC)草擬新守則,容許澳洲新聞企業爭取更公平報酬
  • Google澳洲分公司聲稱,新守則將導致「用戶數據被移交予大型新聞企業」
  • 聯邦工黨議員利治批評Google公司作出具有「誤導性的威嚇言論」
  • 學者認為,新守則要求Google支付的金額並非一筆巨額款項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ACCC)2020年年中,希望藉此「容許澳洲新聞企業為記者的工作透過談判爭取更公平的收費及報酬」,又指新守則將有效應對「本地新聞媒體企業與Google及Facebook等平台之間,所存在的巨大議價能力不平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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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has added warning messages on its site. Source: Google
但Google公司隨即在網頁上發表一份致函澳洲人的以及,批評公署草擬的新守則,聲稱該項《新聞媒體議價守則》將「對Google搜索引擎及YouTube帶來巨大影響」。

Google澳洲分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席爾瓦(Mel Silva)聲稱,新守則將導致「用戶數據被移交予大型新聞企業」,同時亦為新聞企業帶來相較於「其他擁有網站、YouTube頻道或小型企業等人士」有更多不公平的優勢。
至於Facebook較早前亦曾經表明反對該項新守則,又指公司若要避免業務出現「重大」影響,則需要由平台上剔除澳洲的新聞內容。

公司向競爭及消費者公署提交的意見書指,建議中的新守則「既不健康亦欠可持續性」。

公司指:「將財政負擔轉移至成千上萬依靠網上廣告的澳洲本地小型企業,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危機及經濟不確定的環境之中,要求他們補貼新聞的製作成本,毫不合理。」
聯邦工黨議員利治(Andrew Leigh)在國會會議上批評Google公司作出具有「誤導性的威嚇言論」。

他說:「自2006年至2016年間,全國記者數量下跌9%。同時,在過去十年,已有超過100份本地及偏遠地區報章企業結業。澳洲本地媒體正經歷前所未有的壓力,而社會卻比任何時刻都更需要優質的新聞資訊服務。」

利治又補充:「Google每年賺取數千億元的利潤,絕對可以向新聞媒體分享當中的一小部份。這對於澳洲的民主至關重要。」
Google澳洲公司一名發言人向記者表示,公司在2019年錄得1.34億澳元的稅前利潤,繳納5,90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並將接近十億元的款項投資在澳洲的業務。

,單在2019年,公司為本地出版商帶來34.4億次點擊流量,價值相當於約2.18億澳元。

斯威本理工大學媒體學高級講師巴尼特(Belinda Barnet)博士表示,新守則的適用範圍涵蓋Google新聞服務及Google搜索引擎,包括所有在搜尋結果中顯示出來的新聞內容。

守則的用意是為阻止Google將新聞機構的內容排在搜索結果較低的位置,就像
同時,守則亦希望阻止Google避開顯示新聞企業的收費或訂閱內容。

但與Google的說法有所不同,巴尼特博士強調,新守則將不會「強制」Google向新聞機構交出用戶使用Google平台的數據,如搜尋記錄或任何與相關新聞企業業務無關的資料。

相反,,用戶在其平台上獲取新聞資訊期間,公司所收集的用戶數據。
巴尼特博士指出,雖然目前未知Google及Facebook將需要向新聞機構支付多少費用,數字實際上對兩間公司而言並非一筆巨額款項。

她說:「Google將新守則形容為該公司生死攸關的威脅,但該筆款項實際上只佔公司收入微不足道的部份,實在可謂荒唐可笑。」
博士認為,Google公司的主要擔心是,一旦新守則獲得通過成為全球先例,其他國家亦將仿效並要求公司向當地媒體支付費用,包括美國、中國、英國等巨大市場。

但她又補充,Google及Facebook等平台絕對應將新聞內容視為價值高的付費內容。
但科廷大學研究互聯網的利弗(Tama Leaver)副教授認為,Google關注的重點並非財務上的損失,而是希望保護公司的知識產權,亦即公司決定搜索結果排列先後次序的電腦程式及計算公式。

他說:「Google主要業務包括網頁搜尋引擎,核心業務是決定哪些資訊對用戶更為重要及有用的排列方式,而這個決定排列次序的計算辦法,就是公司最核心的知識產權。」

巴尼特博士亦指,新守則要求Google就排列次序計算公式進行大幅度修改時,必須通知各新聞機構,否則將可能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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