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上門對租客的住宅進行例行檢查時產生矛盾甚至爭執,並不鮮見。位於昆州Mackay的物業管理公司360 Property Management去年就發生過,一名女性經紀被租客困在屋內不讓離開。
事後該公司就職場安全進行了多次討論,最後決定為員工安裝隨身鏡頭。經理Adele Crocker表示:「這是住房危機實際情況的真實證明。人們感到沮喪和憤怒,對我們員工造成了傷害。我們只是做好工作,卻受到惡待。」
她解釋,員工的隨身鏡頭會在進入物業前開啟攝錄,影片會被上傳到一個「安全的數據庫」保存一段短時間。若驗屋期間沒事發生,影片會被刪除。「員工當然非常注意租客的私隱。」
她說,公司已把該政策通知現有租戶,並在簽約前告知新租戶,而大部份租客都反應積極,認同「安全很重要」,只有少數人對私隱問題感到擔憂。
昆州政府的租務管理部門Residential Tenancies Authority證實,知悉越來越多房屋經紀佩戴隨身鏡頭,但並非普遍。昆州租戶協會(Tenants Queensland)則形容做法「過火」,指驗屋時全程錄像已遠超保障物業維護所需。
雪梨地產中介I&W Realty的華人經紀Winston接受SBS中文訪問時坦言沒有聽說過相關做法,並認為攝錄除了起到阻嚇作用,實際上「沒有帶來任何好處」,還會引致私隱問題。
他表示,員工的安危主要是看房屋所在的地區及當地罪案率,隨身鏡頭無法保護員工。「如果到危險的地區檢查房屋,通常我們會安排男性(員工)去做,甚至會安排兩個人一起同行。」
隨身鏡頭是澳洲警員身上佩戴的常見設備之一。 Credit: SUPPLIED/PR IMAGE
他指,隨身鏡頭常見於警員執行任務,而法例有特定條款寫明警察可以獲得豁免,因此警員才能戴著攝像頭隨處去。「所以住客是可以拒絕(住宅被經紀攝錄),不用任何協議,只要說不同意便可。」
他也指,經紀在同意下所攝錄的影片,如何使用也受法例規管。「根據條款12,若你同意錄音或錄像,而協議是會刪除的,但沒刪除,等於是未經同意管有這錄音或錄像,便觸犯法例。」
這屬於刑事條例,最高處罰500個罰款單位(penalty unit),即乘以110是55萬元。
其實地產經紀並非警察之外首個佩戴隨身鏡頭的行業。2021年,超市Woolworths在全國11間門店試行為部份員工提供隨身鏡頭,以防顧客不當行為。在Mackay,此前也有零售商鋪這樣做。
不過,昆州律師Geoff Baldwin指,與超市、商鋪等公共地方不同,住宅的情況較複雜,加上經紀是獲業主授權、合同規定有權對物業作例行檢查。
「由於合同一般沒有寫明檢查是以何方式進行,租客以此(隨身鏡頭)拒絕經紀入屋可能站不住腳。」
合法性成疑,那這種影片能否作為呈堂證供呢?陶建文向SBS中文表示,大家可能一般認為非法獲得的錄音或錄像不能使用,但根據澳洲的證據法,這視乎法官認為這證據是否對案情重要、會影響判決結果。
「法官有權讓一些非法的錄音或錄像去呈堂......澳洲和英國在這方面的處理是彈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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