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西南部的一間獨立屋,日前在本地的物業買賣網上登廣告,並顯示首年租金為「每周 0 元」。
免租一年但有嚴荷條件
但廣告列明,「房產目前無法居住,搬進來之前需要翻新...但房東沒有資金。」
因此,廣告亦列出三個主要租賃條件以換取首年免租的安排:
- 要求租戶翻新房屋以換取頭一年的免費租金;
- 租戶亦必須簽約三年;
- 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周租金為$650但可面議。
網站亦顯示,現時業主是在2012年以$485,000購下該物業。
兩個網站對物業的初步估價為$1,300,000至$1,400,000之間。
廣告網上惹負評
該個廣告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但主要為負評。有網民指,業主及中介亦應為這個決定感到羞恥。
「這個廣告太可恥了,當我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發送給登廣告的中介時,他們什麼也沒做...房東希望租戶翻新該物業,而不是自費翻新或出售它。 你們所有人都感到羞恥。」
有網民質疑,如果產業被認為無法居住,「成功簽約的租戶如何入住該房屋?」
「所以,如果已鑑定它不適合居住,在此期間租戶要住哪裡? …租賃市場已經失控了。」
有網民認為、如果房東負擔不起翻新費用,就應該賣掉這處房產,而並非要求租戶負擔昂貴的裝修費。
「這等同搶劫。(以他們列出日後 650 元的周租金計算),首年租戶或慳到$33,800,但裝修費用可以花上十至二十萬。
「出租房屋是一門生意。 如果您無法維護物業,等於無力經營您的企業,請賣掉它。」
有律師向7號台表示,業主若要出租被認為無法居住的房產是違法的
事件曝光後,廣告已在部份主要買賣網站上刪除,但沒有交待是否已租出或已收到訂金。
據悉,7號台正向中介尋求進一步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