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十年】黎智英國際律師團稱遭威脅騷擾 人權何去何從?

雨傘運動十年已過去,黃色的雨傘,除了成為了香港民主運動的象徵,還遺下甚麼?

香港許多的知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戴耀廷等 47 名民主派人士被捕,其中《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亦因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名被起訴。

黎智英參與 2014 年的雨傘運動,在雨傘運動期間,他每日都到現場。

在十年後的今日,黎智英無法再走上街頭,只能在獄中等待 11月 28 日的審訊到來,並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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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亦因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名被起訴。 Source: AAP / Kin Cheung/AP
正值雨傘運動十周年,黎智英國際律師團成員加拉赫(Kelan Gallagher)接受SBS 新聞訪問,對黎智英目前被單獨囚禁三年九個月及其身體狀況表示擔憂。

國際律師團的關注

加拉赫指出,黎因經營一間支持民主與人權的報紙而入獄。在她看來,法律已成為當局壓制言論的武器,黎智英的聲音被迫沉默,這不僅影響他自己,也波及到試圖為他發聲的兒子黎祟恩及律師團隊。

威脅與騷擾的陰影

加拉赫在訪問中提到,她與團隊面臨著網絡攻擊、騷擾和針對性的威脅,包括威脅她們可能會被起訴。

她又指團隊與她的電郵、銀行帳戶曾被試圖入侵,而她及她的家庭成員,包括孩子,甚至接到死亡與強姦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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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際律師團成員加拉赫(Kelan Gallagher)接受SBS 新聞訪問。 Source: SBS
除了這些行為,她亦表示:「她與國際法律團隊受到一系列的措施控制,有人試圖阻止她們工作。」

該團隊就黎智英在獄中單獨被囚禁近四年,及對他安危、福祉向聯合國發起人權訴訟。

香港特區政府於去年三月,曾發回應有關指控,並指「『國際律師團隊』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並予以強烈譴責。」

加拉赫強調訴訟是捍衛黎智英的權利,亦是作為國際律師有權採取的基本行動。

她表示,國家新聞稿、國家媒體監控,甚至打斷她們在參加聯合國會議時的發言。這些行為顯示,當局不僅試圖控制黎智英,亦在有系統地打壓任何支持他的聲音。

香港特區政府回應 SBS 廣東話有關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及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成員受滋擾及威脅的查詢,表示「由於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
任何市民如在香港遭受恐嚇或滋擾,應報警求助,警方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處理。如有任何人在外地懷疑遭受以上犯罪行為,應向當地警方舉報。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

香港人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嚴重倒退

人權觀察及香港民主委員會近日已大幅倒退,特別是在大學中,學者和學生怕會被舉報,或惹禍上身而自我審查。

報告中提到,香港八大院校的學生和教職員在討論社會政治議題時感到壓力,報告引述不具名師生的意見,指有學者被系職員阻止開授被中國政府視為敏感議題的課程,包括威脅他們若不聽從就得不到長期教職等。

另外,報告亦提及大學校方對學生會的干預行為,包括切斷對學生會提供資助、拆除「民主女神像」和其他紀錄六四事件的物品,又懲處和抗議和集會的學生,進一步削弱了學生的聲音。

報告對相關狀況作出多項建議,提出政府應立即停止廣泛打壓基本自由,應廢除《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安條例》或使它們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與檢討大學管理及資助政策,避免政治干預,以讓大學教員和學生能有空間,保持不同觀點。

特區政府反對人權報告 稱港人基本權利和自由一直根據《基本法》

香港特區政府對報告內容表示反對,並強烈譴責。發言人亦質疑報告可信性,指報告多數受訪者都使用化名,形容是「反華勢力慣常使用的伎倆」,令人難以確定受訪者是否真實存在。

發言人又表示:「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

「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一直根據《基本法》在憲制層面獲得保障。《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繼續享有各項權利與自由,包括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發表自由、集會自由以及結社自由的權利等。」

《立場新聞》兩名前總編輯因「串謀發佈煽動刊物」被判刑

雨傘運動十周年,法院在 9月26日就《立場新聞》的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的「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判刑。

鍾被判監 21 個月,林因健康原因獲額外扣減刑期,可即時獲釋。

此案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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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於 9月 26 日就《立場新聞》案作出判刑。 Source: AAP / BERTHA WANG/EPA
香港記者協會在判決後發聲明形容判刑「反映香港新聞自由的衰落」,及傳媒工作者履行職責時面對的實際危險,並指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但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新聞聯)則發表聲明指,法院判決充份彰顯了香港高度的法治精神,充份體現了司法公正公義,充份保障了香港的新聞自由,新聞聯堅決支持。

香港政府亦發表聲明,稱判刑「彰顯公義」,強調「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香港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自由地,基於事實去評論或批評,毋須擔心誤墮法網。」

《立場新聞》案判刑引來多個國際組織批評

然而,《立場新聞》案判刑,引發多個國際組織批評,包括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布魯克斯(Sarah Brooks)、美國國會部份議員和末代港督彭定康。

彭定康表示,煽動罪的存在已叫人尷尬,用它來針對記者更是令人憤怒,香港特首李家超應為此感到羞恥。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回應批評,對美國駐港總領館等機構和部份美國國會議員等政客,就香港特區法院對「立場新聞案」有關被告依法判刑說三道四,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美方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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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8 September 2024 10:50am
Updated 30 September 2024 10:42pm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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