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域法院上月就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 」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兩名新聞工作者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的母公司罪名成立。兩人獲准保釋,等候9月26日的判刑。
「媒體自由聯盟」在昨日(9月9日)發表聯合聲明,對《立場新聞》前編輯被判有罪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更廣泛地打壓媒體自由,表示深切關注。
聲明指,鍾沛權和林紹桐的有罪判決,是基於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媒體自我審查加強以及香港當局對本地和外國記者及其代表機構的敵意」,而今年3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打擊新聞自由和香港的國際聲譽。
聲明寫道:「新聞自由一直是香港過去成功的核心因素,也是自由包容社會的重要基礎。為了使媒體工作者能夠安全地履行監督政府政策和行動的合法職責,傳媒行業不應以國家安全為幌子而被起訴。」
新聞工作不是犯罪。「媒體自由聯盟」聯合聲明
最後,聯盟各國呼籲香港和中國當局恪守國際人權承諾和法律義務,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以符合《基本法》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今年對中國的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報告建議和2022年對香港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審議。
「媒體自由聯盟」由全球23個國家組成,包括澳洲、英國、美國、新西蘭、加拿大、日本、意大利、德國、法國、芬蘭、挪威、荷蘭、瑞士、瑞典、丹麥、立陶宛等。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下午回應時,形容「媒體自由聯盟」的聲明是對特區政府保障新聞自由等狀況的顛倒是非和無理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發言人表示,法庭裁決理由清楚指出,《立場新聞》的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執法部門是就有關人士或機構的行為,嚴格根據證據並依法採取執法行動,與新聞自由、或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背景無關。
發言人又說,西方國家過往有不少執法行動,針對國內散播虛假消息、煽動仇恨、美化暴力的言論,近日例子包括英國記者從事有關巴勒斯坦的報道工作,而據報被英國警方以涉嫌觸犯英國《反恐法》被捕;有關國家對今次香港法院裁決的詆毀,完全突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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