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關於設立聯邦反貪腐機構的立法已在參議院通過。
- 儘管有少數黨及獨立議員要求提高透明度,法案依然成功在參議院獲得通過。
- 政府擁有大比數優勢的眾議院將於周三就法案表決。
設立一個全國性反貪腐機構的法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議案將交由眾議院作最後表決。
但是,少數黨及獨立議員推動降低舉行公開聽證會門檻的修訂卻遭到否決。
反對黨和綠黨聯手推動加強該調查員的權力,以確保對反貪腐機構會有更嚴格的監督。
綠黨參議員波科克(David Pocock)及獨立參議員藍比(Jacqui Lambie)也推動降低舉行公開聽證會的「特殊情況」門檻,但遭到否決。
工黨前排議員懷特(Murray Watt)拒絕列出何謂「特殊情況」。他表示,雖然他想到一些例子,但他不想透過明文規定這個字眼的定義,來「限制這個機關」。
他說:「我們希望保持(反貪)機關的獨立性,不對他們發號施令,也不用特殊情況來限制他們。」
他堅稱,政府已經在公開和非公開聽證會之間取得了正確的平衡。
波科克質疑,既然公開聽證會符合公眾利益,為甚麼工黨要在選舉承諾中提高舉行公開聽證會的門檻。
關於任命專員的辯論
關於如何挑選反貪專員的爭議也得到解決,政府可以使用其在國會委員會當中佔多數席位的有優勢來批准任命。
綠黨不支持兩黨聯盟提出的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要求獲得四份之三的多數票才能批准反貪專員的任命,意味任命專員將需要得到朝野兩黨的同意。
影子律政部長李瑟(Julian Leeser)表示,這個過程將確保任何任命都是兩黨同意的,而不會變得政治化,但律政部長載夫斯(Mark Dreyfus)形容這變相給予一個「否決權」。
李瑟表示說,兩黨聯盟已經「真誠地」來到談判桌前,並支持建立反貪機構。
綠黨參議員肖布里奇(David Shoebridge)表示,他提出的「大多數(政黨)加一」修訂建議,避免給予政府絕對權力,亦防止反對黨有否決任命的機會。
但該修正案亦未獲通過。
肖布里奇批評,這說明國會「對行政權力上癮」。
總理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為有關決定辯護,強調政府已廣泛進行諮詢,並採納了國會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法案所提出的所有建議。
他說:「我們支持以適當的程序來設立一個全國反貪腐機構。國會應對此感到自豪。」
肖布里奇和波科克提出,將旨在影響政府決策或政策的「政治分肥」行為及政治捐款納為腐敗行為,但亦遭到否決。
懷特回應指,反貪機構將能夠調查系統性的腐敗行為和第三方賄賂政府官員的企圖。
政府擁有大比數優勢的眾議院將於周三就法案表決。一旦獲得通過,預料新反貪機構將可在2023年中期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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