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星期四,三名來自同一家庭的印度遊客抵達珀斯機場後,被告知他們的旅遊簽證被取消,因為他們沒有與申請簽證時提到的旅伴同行。他們隨即被帶到羈留中心等候遣返,被關了約110個小時。
其中一名男子瓦里德(Polachan Vareed)向SBS馬拉雅拉姆語(Malayalam)表示,當時澳洲邊防署(ABF)告訴他們,移民部的系統顯示他們申請600類別旅遊簽證時聲稱的伴侶不在澳洲,因此屬於提供不實資訊。
他說:「我像罪犯一樣被盤問,然後拘留5天,就因為我沒帶妻子一起來。」
這就是遊客在這受到的對待嗎?
隨後,在墨爾本的聯邦巡迴法庭上,移民部官員承認取消簽證的決定是受「管轄權上的錯誤」影響而作出。
法庭指,移民部錯誤理解了1958年移民法的101條b款,以為申請者提供了不實資訊。「沒有證據顯示,申請者提供的資訊,即他打算和誰前往澳洲,在提交申請時是不實的。」
法庭判決三人馬上獲釋,並由移民部負責堂費。
移民部所屬的內政部回應SBS馬拉雅拉姆語查詢時,拒絕評論個案,僅指取消簽證的權力有助保護澳洲人。
三名遊客在飛機上興奮自拍。 Credit: Supplied: Biju Pallan
瓦里德表示,他們和各自的妻子在今年5月和6月申請旅遊簽證。「我們申請時提到妻子會一起來澳洲,他倆也是。但我們的妻子有事要留多一會。要和配偶同行不是簽證條件之一。」
他提到,當天是下午5點入境,過關時被帶走分開盤問直到深夜,連手機和行李都未拿到。他還被質問是否來澳非法工作。
他說,共有三組官員分別盤問相同的問題:「我說我是來參加家庭活動,我提供了所有我知道的資訊。但他們一直問我為甚麼不帶妻子來、是否撒謊。」
另一名遊客說,從親戚處聽說很多有關澳洲的美好故事和尊重人權,不料自己卻受此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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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試圖增加其取消簽證權力卻被指可能觸犯人權法
三人在澳洲的親戚Biju Pallan已決定循法律途徑追究邊防署。「如果他們被遣返,會損害他們的聲譽、影響到家庭。為何遵從一切合法程序後要像非法入境者那樣被遣返?」
珀斯很多移民律師都不願和邊防署打官司,他最終找了墨爾本律師福特(Carina Ford)。後者曾擔任昆州Biloela泰米爾家庭的代表律師。「法律挑戰很昂貴,但我決定去馬。多少人能承受風險?多少人因為沒錢而只能接受被驅逐出境?」
西澳族裔社區理事會(Ethnic Communities Council)主席Suresh Rajan認為,事件顯示邊防署的權力「過度擴張」。「這是對一個有合法簽證的外國遊客群體的刻板印象,完全是浪費納稅人金錢。」
他說,在澳洲積極尋求外國遊客回歸的時候,這樣的事件令人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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