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悉尼一所私立学校的一名7年级女孩据称因遭受校园欺凌而自杀身亡。
作客本期《现场说法》节目的嘉宾、朗伦律师事务所Lawren Legal主任律师张卓轩表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澳大利亚各个州对低于18岁的青少年犯罪,采取的是非常宽容的刑事追责制度。张律师就家长应对校园霸凌问题分享了她的一些见解。
校园霸凌者需要承担什么民事法律责任?
具体法律的准则是依照侵权法来界定和追责。对于有财产的未成年人,他们需要使用自己的财产来支付赔偿。但是要认定未成年人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有难度的. 未成年人通常要对他或她的不法行为的后果负责。然而,未成年人所需要的合理照顾的程度取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该年龄未成年人通常应得到的照顾标准。
在某种程度上,适用于未成年人的规则不同于适用于犯有不法行为的成年人的规则,特别是在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的情况下。一个年幼的孩子可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甚至知道这个行为是错误的,但仍然无法预见其后果,因此不会被认定为有疏忽行为。
例如,在麦克海尔诉沃森案(1966)115 CLR 199中,一名12岁的男孩向一根柱子投掷金属飞镖,但飞镖掠过柱子,击中了一名9岁女孩的眼睛。这名男孩甚至没有被认定为过失伤人,因为法官认为,一个12岁的男孩不可能预见到飞镖可能不会卡在柱子上,可能会偏离切线撞到人。
而对于没有财产的未成年人,受害人想要获得赔偿会非常困难。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通常父母不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负责。只在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对所犯的错误负责:
a. 这个孩子是他们的代理人;
b. 孩子是在父母的授权下行事的;或
c. 发现父母没有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控制或监督。
校园霸凌者所在的学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由于在法律上难以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更多的受害人转向霸凌所发生的学校追究赔偿责任。例如,一个维多利亚州学校的女学生,2003年,她的学校因未能防止对她的长期的骚扰活动而被判支付$75,000的侵权赔偿。2007年,一名受欺负的学生与维多利亚州的一所私立学校达成了庭外和解,学校支付和解金赔偿40万澳币。而同一年,一名新南威尔士州的学生则获得其曾经的母校约150万澳元的赔偿。这是因为该学校被认为,未能防止校园霸凌,而该校园霸凌导致了该学生的精神疾病,而该精神疾病导致该学生终生无法就业。
张卓轩律师分享了她所了解到的一个真实案例。一个孩子在设有个别课程的日子不想去学校上学,家长询问后得知是该课程老师对其孩子有点“苛刻”。这位家长和学校沟通交涉后,找心理医生为孩子做了咨询,并请心理医生直接去该课程的课堂旁听,最终,心理医生认为“该老师沟通有问题”。
张律师说,如今的手机互联网使得校园欺凌变得难以让家长察觉。她说,发现校园欺凌的问题后,家长的态度非常重要。她建议,家长应该多和孩子沟通,理解孩子并多给于同情和支持,同时搜集证据,和学校进行沟通和交涉,要求学校给个交代。
在节目中,听友们还咨询了邻居树木伸到自己院子的修剪责任划分、隔壁邻居砍了自己边界内的树木、房东分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涉及跨境资产的婚前协议等问题,张律师均作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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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说法】校园霸凌者所在的学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SBS Chinese
24/09/202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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