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观点认为,在暂停期限过期后,中国并未重新争讼,形同放弃。因此,这相当于为欧盟关税报复的行动开大门。
还有观点认为,这等同于中国退出了世贸组织。
另有分析认为,中国并未重新争讼的原因是WTO已经裁定中国败诉,如果上诉结果很有可能还是一样败诉,中国为了保住面子,就选择了自动放弃。
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专注国际经济法的周围欢博士认为,上述的解读夸大了事实:“这样的结果其实对目前的世界经济格局没有产生任何变化,况且WTO并没有公开裁定结果。”
周博士分析,在这场中国对欧盟发起的诉讼中,主要的矛盾在于,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在中国入世15年后是否还能继续在反倾销调查中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而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反倾销税。中国认为期满后这种替代国计算方法将不能再被使用。
周博士认为,中国之所以选择在6月15号之后没有争讼,可能是因为目前WTO受理的“最高法院”处于无法运作的状态。目前该机构只有一个法官,而按照规定,该机构只有在拥有三个法官的情况下才可以运作。由于新法官在老的法官任期到期后迟迟无法到位,也令上诉机构形同虚设。
周博士表示,市场经济地位之所以重要,“反倾销”是其中的关键词。如果一个国家被界定为非市场经济,则很有可能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在近15年来对中国反倾销申诉之中,欧盟和美国的比例占一半以上,但中国加入世贸15年后,其市场经济地位并没有得到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的认可。这就是中国在四年前向WTO提起对欧盟的诉讼的原因。
(以上仅为嘉宾观点,不代表本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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