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自由法》获得的文件显示,今年早些时候政府以邮寄方式向银行、电信公司、包括ABC在内的媒体组织、多元文化团体和权利倡导组织发出了要求注册的信件。
这份名单中包括澳大利亚所有的大学、几个中文媒体机构、有争议的中资公司岚桥集团(Landbridge)及一些支持难民的倡导组织。
到截至目前为止,仅45个个人和组织进行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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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普通澳洲人会触犯《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法》?
这些邮寄的信件中要求收信方考虑他们是否做了“需要注册的行为”、“做这个行为是否代表海外人士或机构”等。
2018年12月,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通过了《外国影响力透明度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 2018) ,最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外国政府对澳洲联邦政府及其政治过程的影响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