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二審《中國國歌法》草案,明確規定了奏唱國歌的場合、國歌標準曲譜的審定、發佈及使用、奏唱禮儀規範,以及侮辱國歌行為的懲處方法。
中國現時使用的國歌,名為《義勇軍進行曲》;此曲本身屬於電影主題曲,應該人盡皆知。但原來歌詞則曾經歷多次改寫,才成為今時今日的版本,當中某些改寫更是與政治形勢有關。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後四年,導演許幸之拍攝了以抗日為題材的電影《風雲兒女》,該片的主題曲正是《義勇軍進行曲》。後來,中國建政立國後,《義勇軍進行曲》獲選為國歌。但即使有人認為「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一句已不合時宜,時任總理周恩來認為此句能「鼓動情感」,遂決定予以保留。
文化大革命時期,國歌作詞人田漢被關入監獄虐待,兩年後病死,就連《義勇軍進行曲》亦被禁唱。好端端一首國歌,被貶得一文不值;有人更提議將歌詞改寫為「起來!忠於毛主席的紅衛兵,把我們的血肉,築成中國的反修長城」等等富有文革色彩的句子,但未有被政府採納。1978年,全國人大通過採用新的歌詞,寫道:「前進,各民族英雄的人民!偉大的共產黨,領導我們繼續長征!萬眾一心奔向共產主義明天。」但到了1979年,中央專案組為田漢平反,而全國人大亦推翻了一年前的決議,將國歌歌詞恢復到最初立國時期的版本,沿用至今。
說回來國歌法,原來在不同國家都有一些嚴格(或有趣)的《國歌法》!在泰國,每天早上八時及黃昏六時都會聽到由公園、學校、電台電視台、車站等都會播放國歌,所有人必須取下帽子,立即面向國旗肅立,否則會被泰國警方即場逮捕。而在播放電影之前,戲院亦需要播頌聖歌,全場觀眾要站立致敬,否則會被判入獄最多15年。在音樂色彩濃厚的菲律賓,公民聽到國歌除了要肅立外,亦要演唱出國歌的精神和力量。更有趣的是,歌唱者旋律亦須嚴格按照4/4拍,否則屬於違法,可被判罰款5至10萬披索及監禁一年。在印度,法例亦規定戲院在放映電影前播放國歌,場內觀眾須站立致敬。至於較為寬鬆的美國《國旗法》,則要求公民國歌演奏期間正面面向國旗,將手放在左胸,但未有訂明違法者的懲罰。而澳洲雖沒有相關的法例,但亦有一套國歌禮儀指引(National Anthem Protocols),列明傳統上聽到國歌應該站立,而歌曲的旋律及歌詞則不應被修改。在表演的場合上,國歌可以以非英語的語言演唱,但在演出前必須加插英文原文歌詞。
READ MORE
中國審議《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