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8名在海外人士,包括澳洲公民、前法政匯思召集人、現時居住在墨爾本的律師任建峰,以及與家人定居在阿德雷德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另外還有袁弓夷、郭鳳儀、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以及劉祖廸, 並分別以每人懸紅近20 萬澳元,以獎勵提供逮捕線索的人士,通緝他們歸案。
昨天,外長黃英賢表示,她經已就香港的國安法及其廣泛應用所帶來的深遠影響表達澳洲的擔憂。
她又表示:『澳洲對言論自由及大眾有權和平表達他們的政治觀點有澳洲本身的看法。在澳洲,按照我們的法律這樣做的人士,是會獲得我們的支持。澳洲亦會支持在澳的人士行使他們有關的權利。』
同時,聯邦反對黨署理外交事務發言人帕特森(James Paterson)亦表示,對香港向任建峰和澳洲居民許智峯(Ted Hui)發出的通輯令是「不可接受的企圖」, 以壓制和恐嚇居住在澳洲批評中國政府的人士。
兩黨聯盟亦同時促請總理艾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重新考慮是否出訪中國。此前,艾巴尼斯表示將在今年內到訪北京,以求「穩定」兩國關係並促進雙方對話,但有關細節目前尚未被公佈。
帕特森說:「(香港特首)李家超作出的指示威脅令人深感憂慮,並對總理今年較後時間計劃到訪北京的行程有所質疑。」
「中國政府向澳洲公民及居民發放懸紅獎金的同時,(總理) 到訪中國將傳遞出一個甚麼訊息?」
除此之外,英美等國亦認為,有關法例是用來鎮壓香港的民主運動,亦損害了在「一國兩制」底下賦予的自由和權利。
不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對有關的指斥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公署發言人表示,任建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煽動甚至妄圖武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部勢力;「賣港求榮」,又話有關人士為謀一己政治私利,逃竄海外後仍到處散布涉華涉港政治謠言和「港獨」謬論,鼓動外部勢力干預甚至制裁香港,公然挑戰國安法權威,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其罪當懲。
公署又表示,香港特區警方是通過「保護性管轄」條款對海外反中亂港分子正當執法,亦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是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正當之舉。發言人又指,一些外國政客對香港國安法的評論是暴露出他們褻瀆法治的偽善與雙重標準。
而許智峯在接受SBS中文網站訪問時表示,過去香港當局多次就國安法及非國安法向他發出不同的通緝令,而今次的通緝令可以說是「多此一舉」,他又表示,即使今次有懸紅獎金,他也不認為人身安全會受到威脅。另外,他亦認為發出通緝令的唯一目的,只是為了迫害在海外存有異見的香港僑民。
現時是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高級研究員的任建峰則表示,他將繼續批評他所謂的「暴政」。
他表示:『我的責任是繼續大聲疾呼,反對目前正在進行的鎮壓,反對現在統治曾經是亞洲最自由城市之一的暴政。』
而他又指:『他們想要做的就是試圖表明他們的觀點,就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天表示,完全支持及贊成警方懸紅通緝8名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人士。
李家超強調,警方與不同地區都有不同警務合作,會按照實際情況採取拘捕行動,相信一定有空間阻止疑犯逃之夭夭。他又相信有很多奉公守法的市民,會樂意就警方的行動提供消息。他又指,被通緝的人只能靠自首終結被通緝的生涯,否則他們要每日擔心被捕、惶恐度日。
當被問到部份被通緝的人士仍相當活躍,他們隔空回應特區政府的做法是否具挑釁性,以及當局預期今次通緝有多大效用時,李家超回應說,政府會繼續監察通緝人的行為,若他們的行為違法,都會成為政府檢控他們的證據。他又重申,今次行動是要發出明確訊息,表明政府不會容忍,亦相信警方總有機會及空間拘捕到他們。他又強調,所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有域外效力,《香港國安法》亦一樣。
被問到警方高調公布通緝行動是否與日前有人向華盛頓當局發信,要求拒絕邀請他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有關。李家超認為,個別人士出於政治原因或政治利益行事,他不會懼怕任何政治壓力,會做正確的事,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首的憲制責任。詳情請收聽鄺美玲和梁焱剛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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