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中國的海外勞工,在維州南部鄉郊道路開車時,在十字路口撞車,導致另一名司機死亡,被判監禁3年4個月,兩年內不得假釋。案發的十字路口,目前已設立中文的交通指示牌。
「時代報」報導,被告潘亞東(音譯自Yadong Pan)28歲,據報持457簽證來澳洲,住在維州西南部,距離墨爾本大約150公里城鎮Colac,在當地一間羊肉屠宰場工作。
案發在前年2017年12月拆禮物日上午接近11時,來澳洲7個月的被告,開車與友人到車程大約1小時的海濱城鎮Lorne。到Birregurra-Forrest 路與 Colac-Lorne路十字路口,雖然有紅色的停車交通牌,但被告並沒有停車,結果以接近100公里的時速撞到另一部汽車,該車的司機,52歲的侯洛(George Hullo)當場傷重死亡。當時侯洛也是開車準備到Lorne釣魚。他的汽車被撞後嚴重損毀。而被告汽車後座的一名女乘客也重傷,15個月後仍未完全康復,未能工作。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當時是靠全球定位系統(GPS)帶路,並且將汽車導航調較到時速98公里開車。被告在庭上透過傳譯表示自己不懂英語,不懂得看路牌,又說從全球定位系統看,感覺上是在主要道路行駛。他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重傷以及死亡的罪名,並表示不能夠原諒自己。
被告在來澳洲前,在香港取得國際駕駛執照,根據維州交通部門VicRoads,持臨時簽證的海外人士,在維州無需領取駕駛執照就可以開車。不過永久居留人士就要在6個月內考取車牌,才可以合法開車。當局正檢討有關的規定。
法官在判案時說,被告不懂英語,不識看路牌,靠全球定位系統中文版帶路,對被告在澳洲的駕駛能力,表示關注。
「時代報」報導,案發十字路口目前加有中文交通指示標誌,寫上:「前方路口,必須讓行」。另外由於過去也發生過多宗意外,當局正研究在十字路口建立迴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