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澳洲對「可負擔房屋」一詞並無全國統一的定義。
- 新州綠黨提倡立法,使家庭更容易置業。
- 新州州長柯民思 (Chris Minns) 和業界專家,對於強推可負擔房屋的後果表示擔憂。
新州社區房屋業表示,澳洲需要對「可負擔房屋」有明確定義,並考慮收入和市場租金等因素。
儘管全澳正在如火如荼地興建公屋、廉租屋和可負擔房屋,但各州和領地對有關定義卻存在很大差異。
維州將低於市價租售的房屋,均列為可負擔房屋;南澳則根據位置設定售價上限;而新州的指引僅視乎租金而定。
全國統一的定義
新州社區住屋業協會 (Community Hous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行政總裁德戈塔迪 (Mark Degotardi) 向澳聯社AAP表示:「我們認為幫助不大。」
「現在是制定全國統一定義的好時機。」
目前的混合定義,容許私人供應商進入某些而非所有市場,並以租客的收入作為某些但非所有情況的關鍵因素。
取得平衡
某些州的可負擔房屋,可以在一段設定時間後重投私人市場,這正正是綠黨擬在新州終止的措施。
然而,新州州長柯民思在周四警告,強制可負擔房屋永久存在,可能會對興建新屋所需的複雜融資過程,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他對記者說:「我們需要推出更多樓花發售,來加快建屋流程。」
「我們必須在私營房屋、只租不賣和公屋廉租屋之間取得平衡。」
新州房屋廳長傑克遜 (Rose Jackson) ,支持對可負擔房屋制定全國定義。
城市規劃專家基爾拔 (Catherine Gilbert) 表示,海外絕大多數可負擔房屋的最低年期為 30 年,而紐約和其他城市堅持這類物業永久保持可負擔。
在雪梨大學擔任規劃講師的她對SBS說:「這樣可確保長遠的公眾利益。」
「若可負擔房屋不是永久,那麼,增建這類房屋便沒有意思。」
新州州長柯民思謂,強推可負擔房屋,可能會對興建新屋所需的複雜融資過程,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Source: AAP / Dan Himbrechts
新州綠黨提倡就可負擔房屋立法
綠黨提出的新州草案一旦獲得通過,將強制永久保持可負擔房屋,議員梁珍妮 (Jenny Leong) 表示,該草案在 2023 年獲財政廳長穆克希 (Daniel Mookhey) 的支持。
她說:「我們仍未見到這承諾兌現。」
該草案甚至將收入測試寫入法律,以確保房屋租金不能超過合資格家庭收入的三成。
這個原則措施被視為住屋壓力測試的評估標準,但新州廳長指引只是以此作為參考,並沒有立法規定。
指引對可負擔房屋的租金管制更為嚴格,規定為市值租金的八成。
另一方面,新州社區住屋業協會(Community Hous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NSW ;CHIA NSW)使用較低的數字(低於市值租金的 75%),並規定轄下提供者進行三成收入測試。新州有54,000 間低收入家庭的房屋是由這些供應商管理。
該組織在本周四公佈的經濟模型,顯示了州政府為解決不斷升級的住屋危機所作的工作。
據城巿及公共政策顧問公司 SGS Economics 表示,州政府在五年內需要投放大約 100 億元,以在新州興建 25,000 間公屋及廉租屋和可負擔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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