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州上議院下星期勢必通過俗稱「嬰兒性別選擇」的草案,除了跟隨聯邦法例將婚姻訂義由一男一女改為兩個人,同時通過多項備受爭議的性別選擇措施。
草案全名為塔州《婚姻法修訂草案》,容許:
- 父母不在出生證明上註明性別;
- 年滿 16 歲人士有權不經父母更改註冊性別;
- 跨性別人士可以不經變性手術自選性別。
塔州議會經過三日辯論,在昨日作出最終修訂,獲上議院大多數同意,幾乎肯定下星期會通過上議院。
草案再發還下議院通過就會成為法律。
由於聯邦政府通過修訂《婚姻法》,各州及領地政府均修訂相關法例配合。
支持者已經籌備下週的慶祝活動,反對人士就批評塔州議會向公眾諮詢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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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性別選擇」草案引發塔州激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