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州上議院快將辯論俗稱「嬰兒性別選擇」的草案,即是出生證明上不註明性別或日後可更改性別。
草案去年在塔州下議院獲通過,上議院最快於週四辯論,通過後將成為法例。
民意不支持草案
報導引述民調顯示,塔州大部分民眾反對草案。草案目前獲由自由黨上議院議長希基 (Sue Hickey)、工黨和綠黨支持。
塔斯曼尼亞《倡議者報》引述自由黨內部民調稱,達 71% 選民反對草案、 21% 支持、8% 不確定;報導稱,即使工黨支持者也反對草案,而且反對者的比例遠超支持者。
綠黨支持者則有 36% 支持草案。
內部民調由調查機構 EMRS 執行,於去年 12 月 15 日至 17 日訪問 1000 名塔州選民。
草案實為婚姻修訂法延續
「嬰兒性別選擇」草案這個俗稱,其實不代表草案全部內容。
草案全名為塔州《婚姻法修訂草案》,出現的主要原因是聯邦政府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各州需修改相應法例。例如將「一男一女」改為「家長或監護人」,以及允許宗教人士拒絕為同性婚姻作見證的權利。
當中以嬰兒性別選擇最受爭議,目前全國有三個州或領地容許當事人不經手術改變出生證明上的性別,包括西澳、南澳及首都領地。
工黨自由黨互相指責
塔州工黨律政事務發言人哈達德 (Ella Haddad) 強調,修訂草案對大部分人不會有任何影響,但對於期望有選擇權的跨性別人士,是很大的改變。
哈達德批評自由黨內部民調的提問本身有問題:「修訂草案並非嬰兒出生後就自動不註明性別,而是給予父母權利不去列出性別。」哈達德認為,這些修訂不應具有爭議。
自由黨上議員希斯科特 (Leonie Hiscutt) 則批評,工黨與綠黨去年在推動草案時,未有諮詢塔州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