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修訂了一個備受爭議、要求駕駛者在經過緊急車輛時大幅減速的法例。
但當局宣佈修改有關道路守則。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駕駛者在一段時速限制為 90 公里或以上的公路駕駛時,一旦遇上正在閃亮警告燈號的車輛,必須「按照路面情況,合理地減慢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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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道路新例:一旦觸犯可罰 $448
新規例亦涵蓋正在閃動警告燈號的拖車及路面車輛維修服務車輛。
在速度限制在每小時 80 公里或以下的路面上,駕駛者遇上正在執勤的緊急車輛,亦必須放慢車速至時速 40 公里。若該段道路的來回方向設有石壆分隔,而緊急服務車輛身處對面行車線,駕駛者則毋須減速。新州道路及海事服務處公佈的最新指引表示:「駕駛者亦需要與有關緊急車輛保持一個適當的距離。亦即表示,駕駛者需要在安全情況下在多線行車通道轉線行駛。」
Source: YouTube/Transport for NSW
對於政府決定修改規例,有不少駕駛者都表示歡迎。
根據現有法例,觸犯有關法例將被判罰 $457,兼扣三分。維州、西澳、昆州及南澳亦有實施相關法例;而根據南澳的法例,駕駛者必須減速至每小時 25 公里或以下。
Source: YouTube/Transport for N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