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作惡者】 澳洲法律改革將針對性制裁海外侵犯人權者

期待已久的澳州版《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正在起草階段,將容許澳州對國際關注的惡劣行為肇事者實施針對性制裁。

Foreign Minister Marise Payne

Foreign Minister Marise Payne Source: AAP


  • 侵犯人權者將被實施金融及旅行制裁
  • 制裁針對特定國家時無需額外制定政策
  • 政府打算在年底前進行立法改革
根據聯邦政府提出的新改革,來自海外的侵犯人權者和網絡攻擊者將在澳州面臨金融制裁和旅行禁令。

澳洲外交部長派恩(Marise Payne)於周四證實, 政府正在起草澳州版《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針對制裁受國際關注的惡劣行為肇事者,為早前國會建議澳州加入全球盟友行列的建議作出回應。

這項改革將允許澳洲對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和機構實施制裁,並無需額外制定政策針對特定國家的方法。
部長派恩說,政府打算在年底前對 2011 年自治制裁法(the Autonomous Sanctions Act 2011)進行立法改革。

她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澳州政府將改革澳州的自主制裁法並使之現代化,以便對國際關注的惡劣行為肇事者實施有針對性的金融制裁和旅行禁令。」
這些法律可以針對特定行為,例如管有大量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侵犯人權、惡意網絡攻擊活動和嚴重貪污。

公眾對於在亞太地區如緬甸和中國等地的侵犯人權行為日益關注,從而引發了今次改革。

《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是以俄羅斯前稅務會計師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命名,他在 2008 年揭露了俄羅斯政府官員一頂牽涉價值 2.3 億美元的稅務欺詐行為。在馬格尼茨基先生作證指控有關官員後,他被監禁並施酷刑逼害,於2009年11月在獄中身亡。
這促使政治運動家布勞德(Bill Browder) 代表他的請律師領導及推動美國 於2012年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法》。 從那時起,英國和加拿大也通過了類似的法律。

 是次改革在外交、國防和貿易聯合常設委員會 (the Joint Standing Committee on Foreign Affairs, Defence and Trade)於去年 12 月完成對制裁制度的審查時,獲得跨黨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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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6 August 2021 11:41am
Updated 6 August 2021 11:48am
By Tom Stayner
Presented by Yuki Y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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