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工黨支持訂立《馬格尼茨基人權法》,制裁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和機構。
- 按本台點算,法案勢必在參議院通過,在眾議院亦只欠5票。
-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它對是否立法未有最終立場。
美國國會在2012年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賦予總統權力制裁在海外侵犯人權、貪污受賄等的人,而制裁手段包括禁止該些人入境、凍結其個人或組織的資產。隨後多個國家相繼訂立類似的法律。
其中,英國自通過該法律後,日前首度實施,制裁4個國家的49人和兩個機構──25名俄羅斯公民、20名沙特公民、2名緬甸軍方高級將領和2個北韓政府機構。
包括「澳港聯」在內的多個在澳洲的港人團體,一直推動澳洲當局訂立這項法案。去年12月,莫理遜(Scott Morrison)政府委託國會參議院展開調查,決定澳洲是否應該訂立類似法例。
本台廣東話組在上月香港「反送中」一周年前,去信全體參眾兩院議員,了解他們是否支持訂立此法案。當時41名由發言人或黨內代表回覆的議員中,20人表明支持。
然而,當時工黨多名議員均把問題轉介其外交事務發言人黃英賢。黃當時未有明確回應,其發言人只說:「工黨認為值得探索將《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式的制裁方法納入現行法律,以幫助打擊侵犯人權者和捍衛澳洲的民主制度。」
黃英賢說:「當全世界正確地專心管理疫情,我們繼續看到有人權被侵犯。這是英國引用最近通過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實施制裁的原因。澳洲已有制裁的機制,而澳洲版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將允許更明確地針對侵犯人權和貪污行為。」
「澳港聯」召集人Dennis Tsui向本台表示,他感謝及歡迎工黨有這樣的立場。
這並非只是有關港人的事,同時也在幫助世界各地面對人權打壓的人。
他又認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若然澳洲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法》,對在澳港人的幫助更大,因為它確認了違反人權的人或組織不得干擾入境澳洲的港人,同時強化了澳洲政府即將向港人提供「避風港」的意義。
根據本台廣東話組點算,若工黨所有議員均支持法案,連同上月已向本台表明支持法案的議員,在參議院76席之中已有39人支持,多於半數──意味若上述議員沒有改變立場,法案勢必在參議院通過。
眾議院方面,151席之中亦已有71人支持,由於當時除工黨外多達76名眾議員未回覆本台,故只要有5名未回覆者,或拒絕評論的議員投贊成票,法案便得以正式通過。
執政的莫理遜政府沒有排除支持立法的可能。同時,外交與貿易部一直推動透過現有的《2011年自主制裁規定》修正案來成立新的制裁機構,如按此做法則毋須經過國會。
政府高層的消息人士透露,執政黨未有最終立場,它正等待參議員委員會的最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