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判罪成的女子,分別為一名 30 歲澳洲公民及一名 32 歲中國公民。邊防局接獲線報,指兩人未經登記成為移民代理,非法向他人提供移民中介服務並收取費用,當中大部份顧客為中國籍公民。
邊防局於 2018 年 10 月展開調查,發現兩人未有登記成為合法移民代理,但公開宣傳移民支援服務,並在未有登記成為移民代理的情況下向顧客收取費用。另外,兩人亦曾為至少三名被發現持有透過欺詐取得身份證明文件的旅客,提供移民諮詢服務及援助。兩人從其非法移民代理服務中,向顧客收取介乎 1,500 至 2,000 元的費用,各被控一項違反聯邦 1958 年《移民法》第 281(1) 條的罪行,收取費用提供移民諮詢服務。
The fake migration agent office Source: ABF
另外,該名 32 歲中國籍女子亦被控一項違反《移民法》第 283(1) 條的罪行,作出虛假陳述並聲稱自己為一名註冊移民中介人。
30 歲女子則亦被控觸犯《移民法》第 280(1) 條,在未經註冊成為移民代理的情況下向他人提供移民援助;同時亦被控一項違反《移民法》第 284(1) 條的罪行,為一名未有註冊但提供移民中介服務的人士,公開宣傳其移民支援服務。
兩人均被判處守行為兩年。邊防局調查總長格羅斯(Graeme Grosse)表示,當局重點關注有虛假移民代理,作出提供非法移民代理服務及誤導性移民諮詢服務的行為。
One of the women arrested at Sydney Airport Source: ABF
格羅斯說:「除非你已向移民代理註冊局(Office of the Migration Agents Registration Authority)進行登記,否則收取費用提供移民援助服務即屬違法。」
「當然,我們亦絕不容忍任何虛假移民中介人利用澳洲移民計劃,協助他人故意作出虛假保護簽證申請。」
「保護簽證適用於擁有充份理由擔心自己一旦返回原居地會可能遭受迫害或嚴重傷害,又或人身安全存在真正風險,而真正尋求保護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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