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聯邦大選的投票是強制性,選民有義務及責任選票表達你對政府的意見。但如果選民未來在今日(5 月 21 日)的選舉日或之前投票,您將收到選委會的20 元罰款通知。
但若個人未能支付罰款,最終可以導致$222 罰款,甚至要上庭及支付堂費。
所以選委會對選民的信息是,應在今日之前完成投票,如果你因任何理由而不想投票,亦應前往票站投票登記、即使你到場後只投白票。
雖然要求選民投票,在法律有嚴格規定,但亦一些法律承認的正當理由,讓選民可以不投票。
高等法院的一名發言人早前向雅虎財經新聞網,列舉了一些不投票的正當理由:
- 身體上的障礙:無論是疾病還是外部殘障;
- 選民在前往投票站的路上經歷自然災害或任何類型的事故:例如因為要挽救其他人的生命、防止犯罪、或協助應對諸如火災等重大災難而無法投票。
- 如果選民認為他們有宗教義務放棄投票。
而聯邦政府已決定擴大新冠隔離者電話投票的服務,所在5 月 13 日周二下午 6 點後才接獲陽性檢測結果的人士,仍可通過電話安排登記投票,服務將持續至今日下午 4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