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Facebook警告,若政府通過立法強制它與傳媒分享收入,便寧願禁止用戶在其平台發表新聞。
- 該公司表示,它本來已在製作一個新聞平台,專門向新聞出版者支付其內容的費用。
- 根據草案內容,它在更改展示新聞內容的演算法前,也須先通知新聞機構。
澳洲Facebook董事總經理伊斯頓(Will Easton)表示,這項政府競爭監管機構在7月公佈的法案,誤解了「互聯網的動態」,並且將損害新聞機構,「假使這草擬守則成為法律,我們將不情願地不准澳洲的出版者和民眾在Facebook和Instagram分享本地和國際新聞。」
他說:「我們已經投資數百萬元在澳洲的新聞生意上,在討論這次立法期間又投資了數百萬。我們亦曾希望將Facebook News帶到澳洲,這是我們專為新聞而設的新平台,我們會在那裡向出版者支付他們的內容。」
伊斯頓續道:「不過,這些計劃受到忽視。我們別無選擇,一是徹底剷除新聞,又或者接受一套制度任由出版者開價而沒有限制。不幸地,沒有生意可以這樣營運。」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ACCC)早前發表立法草案,希望藉此「容許澳洲新聞企業為記者的工作透過談判爭取更公平的收費及報酬」。
根據草案內容,Facebook和Google有3個月時間與傳媒機構達成收入分享協議,否則會有獨立仲裁人推行強制協議。草案亦要求Facebook和Google若要更改展示內容的演算法前,須通知出版者。如不遵從這些守則,它們可被罰最多10%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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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的伊斯頓也說,這份草案在支持水深火熱的傳媒機構上適得其反。他又否則Facebook在用戶分享新聞資訊上獲得巨大價值的假設。Facebook已在上月宣佈擱置澳洲版Facebook News的計劃。
伊斯頓認為,草案達到史無前例的介入程度,是想規管科技公司如何與出版者做生意的每一部份,而且無視Facebook給予出版者的金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