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本區域法院星期一 (2023 年 2 月 20 日) 獲悉,來自 Redcliffe 的 23 歲女被告於 2021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時份,涉嫌在無人看管下超速駕駛,期間血液內酒精濃度達 .08 的水平。
當日下午約 4 時 10 分。女被告當時駕駛白色豐田 Corolla 汽車,在布里斯本以北海岸地區 Woody Point 轉入 Georgina Street,以時速介乎 61 至 68 公里的速度行駛並撞倒一名男童。該段路面的時速限制為 50 公里。
事發當時,該名兩歲男童正在路上與父母及其哥哥在路邊踏單車,期間試圖橫過馬路。父母見有車輛迎面而來隨即喝止,但無法阻止意外發生。
事發後,男童腦部嚴重受傷、肋骨及股骨骨折,口吐白沫。事後亦須在醫院留醫數星期並一度需要插喉維生。
案情指,被告在事故發生位置的 200 米之後停下車輛,跑回事發現場。她說:「對不起、對不起!我跌了手機,正把它拾起來,我根本看不見他 (男童)。他還在生嗎?」
她在去年承認多項控罪,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酒後駕駛 (不多於中等程度) 及作為學駕者在無人看管下駕駛。
檢控官威爾金斯 (Cameron Wilkins) 表示,當時駕駛環境良好,太陽從後照射,而路面情況亦良好。他亦補充,若非得到救治,被撞的男童在意外中的傷勢,非常大機會足以致命。
遇事男童的母親在庭上讀出受害者影響陳述,指她兒子的潛質已被「摧毀」。
她說:「2021 年 11 月之前,我與兩個健康燦爛的兒子、我的丈夫過著最美好的生活,擁有一份很好的工作。」
她形容,兒子是一個「在兩歲兒子身軀的五歲孩子」,活力與精力充沛。
「但這一切都崩潰了。他不能再說話、走路、自行去廁所。他又多次癲癎發作,若非像我們獲告知 (最壞情況) 一樣縮短壽命,就是餘生需要接受 24 小時照顧。」
續指:「我的兒子將永遠無法工作或貢獻社會。他永遠不會結婚、永遠不會生孩子。」
她向法庭表示:「這並非我幻想中他的一生...... 亦非我如今希望他活下的一生。為聽到他的聲音和他的笑聲,我願意做任何事。」
法庭獲悉,女被告在事發過後感到「極度痛苦及懊悔」,當日亦坦承向警方說明車禍的前因後果。
被告的代表律師懷特 (Penny White) 表示,其當事人有吸毒及酗酒問題,此前亦從未觸犯刑事罪行或違規駕駛行為,在事發後立即承認責任,並因今次事件承受創傷後壓力。
但她亦承認,今次事件是一宗涉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的嚴肅案例。又指,事件的真正因素似乎是被告駕駛期間分心、未有專注於路面情況,反而試圖執拾手機。
法官德弗羅 (Brian Devereaux) 表示,男童身受的傷害是「具毀滅性的」,又指。他說:「沒有任何對你作出的刑罰,可以令男童的情況轉好或減輕 (這個) 家庭的負擔。」
「這是危險駕駛車輛的一個非常嚴重的例子。你入獄是無可避免的。」
考慮到被告的悔意及糾正問題的決心,法官判處被告四年監禁,一年後將合資格申請假釋。同時,她亦被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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