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出的39,799個伴侶簽證,就佔全年簽發的簽證總數幾乎四分之一。
2017-18的財政年度,澳洲政府發出了162,417個永久移民簽證。
澳洲人口研究所(The Australian 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TAPRI)主任比勒爾(Bob Birrell)發表的報告稱,去年簽發接近40,000個伴侶簽證,另有79,000份申請在輪候中。
至於2017年在澳洲簽署的婚約總數為112,000份,令到伴侶簽證申請似乎不成比例。
報告又指出,容易被濫用的伴侶簽證通常遭到持有臨時簽證的人利用,尤其是海外留學生,由於技術移民的要求更高,令到很多留學生難以通過。
根據目前的「寬鬆」申請條件,只要18歲,即使無業要依靠福利金,並住在父母家的澳洲人,都可以擔保配偶或伴侶,甚至剛取得澳洲永居身份,都能符合擔保條件。
根據2017-18年度的數字,通過伴侶簽證居留澳洲,最多的海外留學生為中國人(1624)、越南人(982人)、泰國人(591人)、印度人(526人)及英國人(336人)。
「由於大多數獲這類簽證的都是住在雪梨或墨爾本,增加了這兩個城市的移民負擔。」 比勒爾說。
「而且很少人有足夠的工作技能或英語語言能力,能在澳洲的就業市場中成功發展。」
他促請採取一系列措施來阻止利用這類簽證,例如提高申請年齡到21歲,禁止取得臨時簽證的申請人在澳洲境內申請,包括海外留學生和遊客。
不過有移民顧問並不同意比勒爾的說法,指所有審批都經過嚴格過程。
伴侶簽證申請的費用高$7,800,等候期需兩年,期間不許申請過橋簽證。
另一個由退休大法官卡利南(Ian Callinan)撰寫的報告則提到,移民不應利用上訴程序來拖延居留。
報告指,當學生簽證被拒,下一步就是向行政上訴法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提出上訴,促使超過43,000個案等候判決。
行政上訴法庭就拒絕學生簽證作出裁決的平均時間為428天。
假如不服上訴,又可向聯邦聯邦巡迴法院尋求司法覆核,指這類上訴窒礙系統,往往要數年才可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