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最高法院宣佈無限期拘留移民屬違法。
- 今次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意味著大約 90 名被羈留人士很快會獲釋。
- 首席大法官加格勒(Stephen Gageler)對無限期拘留缺乏時限的做法,表示擔憂。
最高法院裁定無限期羈留移民屬違法,推翻這項在過去二十年,指導澳洲尋求庇護申請政策的具爭議決定判決。
在大多數法官的同意下,最高法院推翻了 2004 年的判決,當年的判決容許澳洲對於無法被遣返到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申請被拒人士,可以合法無限期羈留。
推翻無限期拘留的案例
一名化名NZYQ的緬甸羅興亞男子,其代表律師指,20年前的決定是錯誤的,最高法院於周三(11月8日) 作出裁決。
首席大法官加格勒 (Stephen Gageler) 對無限期羈留缺乏時限,表示擔憂。
加格勒在最高法院判決時指出:「這裡的問題是,該條文旨在實現的目標,事實上根本不會實現,不可能實現,至少在可預見的未來是不會。」
加格勒大法官獲悉,某些人因其記錄或可能構成安全風險,而不受其他國家歡迎時,他指出,「另一種表達方式,不太有吸引力的方式,是因為他們的品格而被羈留。」
2004 年的裁決及現在可能發生的情況
最初的裁決(現已被推翻)涉及無國籍的巴勒斯坦人卡泰布(Ahmed Ali Al-Kateb)和伊拉克人卡法吉(Abbas Mohammad Hasan Al Khafaji),兩人均於 2000 年抵達澳洲。
兩人曾申請澳洲臨時保護簽證,但遭到拒絕並被要求返回中東。
然而,政府無法與其他國家就接收他們作出安排。
當時兩人已經在社區生活了 12 個月,但法庭命令決定將他們送回羈留中心。
卡泰布和卡法吉很快就獲得過橋簽證,但之後的人就沒那麼幸運。
據人權法律中心(Human Rights Law Centre)稱,政府羈留移民708天,但目前有124人被拘留超過五年,其中很多是無國籍人士或應該獲得澳洲的庇護。
根據今次最高法院的裁決,大約 90 名與羅興亞男子處境類似的人,可能很快就會獲得釋放。
難民法專家讚揚裁決
新南威爾斯大學卡爾多國際難民法中心(Kaldor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Refugee Law)總監麥克亞當(Jane McAdam)稱周三的裁決,是「人權方面期待已久的重要勝利」。
麥克亞當說:「根據國際法,無限期羈留一直是不公平且違法的。」
麥克亞當認為:「幾十年來,澳洲的羈留方式與其他民主國家完全不一致。」
「現在這種情況必須改變。」
法院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刊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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