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6月19日),高等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判定一名捐献精子的男性享有出生孩子的父亲权利。
成千上万夫妻和单身女性的孩子是通过捐精者的精子诞生的,并且很有可能知道捐精者是谁。这项裁决可能会影响他们。
案例中,现在49岁的化名为Mason的男子和孩子的母亲Parsons(化名)曾是长达10年的朋友,2006年,他们私下非正式的生了一个孩子(类似于精子捐赠)。根据法庭文件,从出生开始Mason就参与女孩的生活,并与她建立了密切关系,包括隔夜探访和参加其学校表演等。
女孩出生后,Parsons女士和她的女性伴侣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第二个孩子与Mason先生在遗传学上没有关系。
2015年,Parsons女士与她在新西兰的伴侣结婚,并希望与这两个孩子永久性地搬迁到那里居住。
Mason先生采取法律行动阻止他们搬家,因为他认为这一举动会让他和其遗传学上的女儿分开。
2017年,家庭法院的法官Margaret Cleary阻止母亲Parsons搬迁到新西兰,因为法官发现这两名女性在怀第一个女孩前并没有处于事实上的伴侣关系。
根据“联邦家庭法”1975法案,Masson先生被认定为孩子的合法父亲,该法律用于断定通过人工受孕程序出生的孩子的父母身份。
在裁决中,法官认为,当母亲怀上这名女孩以及女孩出生后,Masson都有参与女孩的生活,这应该得到重视。
而在上诉时,Parsons和其伴侣抗辩称,法官Margaret Cleary未能考虑新州1996儿童法的规定:如果一名妇女(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通过使用从非伴侣的男子获得的任何精子进行受精并怀孕,则该男子被推定为不是由此怀孕而生的任何孩子的父亲。该规定还说明这一退订是不可逆转的。
家庭法院同意这一论点,并认为当联邦法院审理亲子关系问题时,这一州法律是适用的。因此,Masson被认为不是合法的父亲。 法院还驳回了一个孩子可以有两个以上父母的观念。
今年早些时候,Masson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随后出现了不寻常的一步,联邦总检察长和维多利亚州总检察长都提出了干预意见,争辩到底联邦的还是州的法律适用这一案例。
最终,在6月19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判定,Mason为女孩法律意义上的父亲,阻止了女孩生母举家搬去国外的计划。
本期《现场说法》热线节目中,Murdock Cheng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郑伟俊解读了这一案例,并介绍了该案例下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法律知识。欢迎您点击收听详细的案例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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