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早些时候,莫里森(Scott Morrison)秘密兼职多部门部长一事的法律建议被公布。
从2020年3月到2021年五月,通过自我任命,莫里森秘密担任了卫生,国库,金融,内政以及工业、科学、能源和资源部长。
这份由澳大利亚副总检察长撰写的法律建议显示,莫里森的自我任命行为没有违反宪法第64条,这一行为是有效的。
法律建议显示,与莫里森同时管理工业、科学、能源和资源部的议员基思•皮特(Keith Pitt),在数月内对这些任命一无所知。而莫里森管理其他四个部门,有关部门的部长或部门秘书也对这些任命不知情。
与此同时,这份法律建议还显示,尽管莫里森的任命行为合法,但这些做法不符合澳大利亚宪法第二章规定的负责任政府制度的公约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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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莫里森秘密部长门:宪法第64条规定了什么?若违反有什么后果?
这是因为,如果不公布这些任命,议会和公众就无法要求部长就特定部门的管理负责。
这一结论并不取决于莫里森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部长职权,因为从他被任命的那一刻起,他就应该负责这些部门的管理工作。
副总检察长写道,宪法第64条没有规定任何任命相关的程序。只有一个隐含条件,即被任命的官员管理国家部门的权力 是由这个任命产生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任命才是无效的。
而副总检察长认为,不存在这样的隐含条件。而总督“无权拒绝总理关于此类任命的建议”。
为什么莫里森的行为合法?关于对于莫里森的处理,除了失去选民的信任,其他层面就无计可施了吗?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这份法律建议又提出了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呢?
富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Nick郑这样解读这份法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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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带你读懂莫里森兼职门的法律报告:前总理的做法为何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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