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S新闻快报】华人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被罚50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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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Moment RF / Martina Paraninfi/Getty Images

一名华人店主向14岁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结果发现对方是悉尼公共卫生部门的卧底。法庭已对该店主处以5000澳元的罚款。


据法庭文件显示,一名与悉尼公共卫生部门合作的14岁卧底志愿者于去年12月19日在一家报刊杂货店执行了“钓鱼执法”。

这名志愿者进入该店并购买了一支电子烟,但没有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明。

该店店主、来自Chatswood的60岁华人Jin Zou承认向未满18岁人士出售烟草产品的罪名,并将在Hornsby地方法院出庭受审。

法庭了解到,这是邹某第二次犯下此类违法行为。

地方法官米约维奇(Alexander Mijovich)表示,这种违法行为的最高刑罚是5万澳元罚款,并指出邹某已不是初犯:“你为什么没有吸取九年前的教训?在2014年,你因同样的罪行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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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2327:33
法庭获悉,当时这名十几岁的少年走进店内,向店家问到:“你们这里有什么口味的电子烟卖?”

根据法庭文件,邹某举起一个棕色纸箱,展示了多种口味的电子烟。

这名少年随后选择了一款IGET品牌的“Peach Pineapple – 4000 puffs”电子烟,而邹某在未询问年龄或要求出示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将该电子烟以25澳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这名未成年人。

当时,附近的一名环境卫生部门官员即刻对邹某进行了质问,她辩称自己当时 “太忙了”,无暇对顾客进行身份验证。

据法庭文件显示,该款电子烟的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仅供21岁或以上的人群使用;新州卫生厅还表示,邹某售出的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

邹某告诉卫生官员,她柜台下仅有两支电子烟出售,但执法人员随后搜出了15支。

9号台(Nine News)报道称,邹某在法庭上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法庭了解到,在新冠疫情期间,邹某的生意一直不景气,虽然她已经经营这家店长达15年之久。

法官米约维奇说:“如果你不愿去了解你的义务,那么你就需要承担后果。”

“你决定把烟卖给一个14岁的孩子。”

邹某被判有罪,并被处以5000澳元的罚款——相当于最高刑罚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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