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开始,澳大利亚的退休公积金将经历一次大规模改革。在改革前,对养老金进行税前供款,也就是salary sacrifice也就是所谓的薪酬牺牲来降低税前收入,这个供款的上限对50岁以下人士为每年3万澳元,50岁及以上人士为每年3万5千澳元。改革以后无论年龄如何,税前供款的上限都将降到2万5千澳元。
对于税后的自愿供款,供款的上限将从每年18万元降到10万元。从税后收入中缴纳退休公积金,在规定的上限之内无需缴税。
还有所谓的滞后原则,就是当有人继承到一笔遗产或有其他意外之财的收获时,可以利用这项原则,把三年的上限并到一年使用,这样就不用为超过一年供款限额的部分缴纳很高的税。不过在改革以后,滞后原则的供款上限将会从54万澳元降低到30万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