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近期已开始扩大新冠抗病毒药物的获取资格。所有70岁以上、新冠检测呈阳性的澳人都有资格根据药品福利计划获得抗新冠病毒药物,50岁以上有两种或以上重症风险因素的人,以及30岁以上有两种或以上风险因素的原住民或托雷斯海峡岛民,也可获得这种药物治疗。
同时,从7月11日起联邦政府也正式扩大第四针新冠疫苗接种资格。一方面,既然有了新冠口服药为什么还要打第四针?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周围接种了四针疫苗依然感染新冠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真的还有必要打这第四针吗?带着这些和我们关心的问题,本台记者采访了医学博士、Concord Hospital急诊科医生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