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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推可负担房屋 业界人士忧未能解决住房危机

新州绿党提倡可负担房屋能够长期维持,是永久性的,但有专家警告,此举可能会产生负面连锁效应。

Housing-affordability

The NSW Greens want to introduce legislation that would make it easier for households to buy a home. Source: Moment RF / Andrew Merry

要点:
  • 澳大利亚对“可负担房屋“一词并无全国统一的定义;
  • 新州绿党提倡立法,使家庭更容易置业;
  • 新州州长柯民思 (Chris Minns) 和业界人士对于强推可负担房屋的后果表示担忧。
新州社区房屋业表示,澳大利亚需要对“可负担房屋”有明确定义,并考虑收入和市场租金等因素。

尽管全澳正在如火如荼兴建社会住房和可负担房屋,但各州和领地对有关定义却存在很大差异。

维州将低于市价租售的房屋均列为可负担房屋,南澳则根据位置设定售价上限,而新州的指引则只考虑租金。

全国统一的定义

新州社区住房业协会 (Community Hous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首席执行官德戈塔迪 (Mark Degotardi) 向澳联社表示:“我们认为帮助不大。”

“现在是制定全国统一定义的好时机。”

较早前,旨在解决澳大利亚住房危机的全国运动“每个人的家”发表报告,显示可负担房屋已经超出了许多澳大利亚人的能力范围,原因是政府在补贴私人市场,而非建造社会保障住房。

目前的混合定义,允许私人供应商进入某些(但不是全部)市场,并以租客的收入作为某些(但非所有)情况的关键因素。

取得平衡

某些州的可负担房屋,可以在一段设定时间后重投私人市场,这正是绿党拟在新州终止的措施。

然而,新州州长柯民思在周四警告,强制可负担房屋永久存在,可能会对兴建新屋所需的复杂融资过程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他对记者说:“我们需要推出更多楼花发售,来加快建屋流程。”

“我们必须在私营房屋、为租而建房屋和社会保障房屋之间取得平衡。”

新州住房事务部长杰克逊 (Rose Jackson) 支持对可负担房屋制定全国定义。

城市规划专家吉尔伯特 (Catherine Gilbert) 表示,海外绝大多数可负担房屋的最低年期为30年,而纽约和其他城市坚持这类物业永久保持可负担。

在悉尼大学担任规划讲师的她对SBS说:“这样可确保长远的公众利益。”

“若可负担房屋不是永久性的,那么增建这类房屋便没有意义。”
NSW Premier Chris Minns in a black suit and blue tie.
NSW Premier Chris Minns says forcing affordable housing initiatives could have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on the complex financing that is required for new housing developments. Source: AAP / Dan Himbrechts

新州绿党提倡就可负担房屋立法

绿党提出的新州草案如果获得通过,将强制永久保持可负担房屋,议员梁珍妮 (Jenny Leong) 表示,该草案在2023年获财长穆克希 (Daniel Mookhey) 的支持。

她说:“我们仍未见到这承诺兑现。”

该草案还将在法律中纳入一项收入测试,以确保房屋租金不能超过合资格家庭收入的三成。

这个原则措施被视为住屋压力测试的评估标准,但新州部长指引只是以此作为参考,并没有立法规定。

指引对可负担房屋的租金管制更为严格,规定为市值租金的八成。

另一方面,新州社区住房业协会使用较低的数字(低于市值租金的75%),并规定辖下提供者进行三成收入测试。新州有54000间低收入家庭的房屋是由这些供应商管理。

该组织在本周四公布的经济模型显示了州政府为解决不断升级的住房危机所作的工作。

据城巿及公共政策顾问公司 SGS Economics 表示,州政府在五年内需要投放大约100亿澳元,才能在新州兴建25000套社会住房和可负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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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9 February 2024 5:35pm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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