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11月14日),悉尼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贝弗莉·安妮·舒尔(Beverly Anne Schurr)驳回了高云翔律师提出的91号和93号条款,这意味着据称受害人(alleged victim)将不需要以证人的身份上庭接受盘问。
上周,高云翔的代理律师约翰·科恩(John Korn)提出据称受害人(alleged victim)的三份口供前后不一致,要求其作为证人上庭接受质询。
科恩提出要将今日判决上诉到新州最高法院,再次申请91号和93号条款。高云翔将于11月23日(下周五)再次过堂。
如果在最高法院的上诉被再次驳回,则意味着高云翔案件将转移到地方法院审理,届时他将面对12人的陪审团接受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