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大麻非刑事化 專家指將對警方有利

Cannabis plants

一些專家表示應該考慮將大麻非刑事化。 Source: AAP

警察、政客和非法藥物專家都在關於澳洲大麻合法化的再一次辯論中發表意見。


一些專家表示應該考慮將大麻非刑事化。

新南威爾斯大學(UNSW)藥物政策建模項目總監里特(Alison Ritter)表示,合法化和非刑事化之間有重要的區別。

里特表示,合法化指的是將目前非法的藥物合法化,就像酒精和煙草一樣,可以從商店購買大麻或冰毒,可能會有年齡限制,可能需要出示證件。因此,合法化指的是藥物的合法供應和使用。而非刑事化則指取消個人使用藥物的刑事處罰,如果有人使用大麻,不再受到刑事懲罰,而會接受教育或健康方面的回應。

澳洲的每個州和領地都有一種大麻非刑事化的形式,稱為警方轉移(police diversion)。

警方可以選擇將某人轉向教育、評估和可能的治療,而不是對其提出刑事指控。

但是,里特表示,這做法並非沒有問題。

她表示,問題是,因為這並沒有寫入法律,有關方法的實施並不常發生。而且是由警方自行決定誰應該接受非刑事化的回應,誰應該接受刑事回應。

里特表示,這樣的做法在可能存在歧視。

她指,最近有來自新州的證據顯示,與非原住民相比,原住民和托勒斯海峽島民因與毒品有關的犯罪行為,更低可能性去接受警方轉移回應。

因此,非刑事化必須在法律中實施,而不只透過警察程序,因為這樣可實際上可以保護警察免受種族性維護治安的指責。

維州大麻合法化黨(Legalise Cannabis Party)議員佩恩(Rachel Payne)表示,刑事司法系統已被與大麻相關的犯罪已變得不勝負荷。

佩恩表示,而這只是針對持有大麻的指控。特別是在維州,她指知道每年約有10,000宗逮捕。其中92%是僅僅因為持有大麻而被逮捕,而且主要影響到來自不同文化背景、原住民,主要是原住民婦女和年輕人。因此,他們不希望再因為有人因擁有一棵大麻而被定罪。
警方反對大麻非刑事化,但新州警察協會(PANSW)表示可以考慮立法。

協會向《SBS新聞》提供的聲明中表示「在考慮將大麻合法化的任何立法改變時,必須考慮到警察在履行職務時,要求確切執行這些措施。

聲明中表示,為解決這個問題,協會在最近的議會調查中提出了兩項建議,是涉及大麻供應、持有和使用;可將其合法化並由政府進行適當的監管,或維持是刑事犯罪。如果大麻被合法化,必須有與酒精類似的監管,並在多項前提條件下進行管理,同時需要適當的基礎設施,以減少對前線人員和社區中成員造成傷害的風險。

佩恩表示,非刑事化只是第一步,並未解決有關產品監管的問題。

大麻合法化黨在三個澳洲地區的議會中提出了一項聯合私人議案。

佩恩表示表示,已在維州議會提出一項法案,西澳也有推出這項法案,法案研究對大麻進行第一階段的監管。因此,意味著持有大麻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亦表示持有大麻將不再是刑事犯罪,她指,他們亦鼓勵人們可以種植少量大麻供個人使用,並可以將小量大麻提供給其他成年人。

在澳洲的一些州和地區,在大麻的法例方面進展較快。

里特表示,新州是最落後的地方,而首都領地走得最前,容許大家種植大麻植物並擁有少量供自己使用。

南澳有一個罰款的制度。

里特表示,非刑事化的最終目標是減少污名化,並增加大家接受評估或治療的可能性。

里特指,非刑事化不會減少或增加藥物使用,最重要的是,這是大多數人擔心的。而且通過刑事司法系統去處理這些非常輕微的藥物罪行,是非常昂貴的。如果大家可被轉介去接受教育和可能可以接受的治療,可以節省大量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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