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及快餐業享額外一星期有薪假?

what are your rights as the tenant?

130 萬名零售業及快餐業員工,有機會每年額外多一星期有薪假。 Source: Getty / Getty Images

過去50 年,澳洲的四星期有薪年假最低要求一直都無變,而工會就認為是時候作出改革,並著手為 130 萬名零售業及快餐飲業的員工、爭取每年額外多一星期有薪假,但有商會就覺得會令現時的經濟困境雪上加霜金。


商店、分銷和相關僱員協會 (SDA) 提出,除了各州及地區認可的 9 至 11 日公眾假期之外,亦應該將每年的有薪年假、由 20 日增加到 25 日。工會表示,其實有些零售商,例如,宜家傢私、Big W、Bunnings 和蘋果等主要商戶已有相關協議安排,並有助提高生產力,協助企業吸引員工留更長的時間。該協會補充,澳洲有必要增加有薪假,否則可能會落後其他國家。

較早前財長查默斯 (Jim Chalmers)接受記者追問時並無正面回應,只表示要確保工人的休假安排是適當的。

澳洲何時開始四星期年假?據澳洲全國總工會的資料,有薪年假自 1941 年起就開始生效。直到1973 年,年假從一星期大幅增加到四星期,但之後的50年都無再修改。

據《澳洲金融評論報》(AFR)的報道,該協會全國秘書德懷爾(Gerard Dwyer)指出,隨著工人加班時間越來越多,五星期有薪假顯然是「下一步應有的安排」。另外,報道亦提到相關的「增加年假提案」,早前已經在本年度澳洲全國總工會的代表大會上提交,預計決議好大機會獲得通過。

但澳洲工業集團行政總裁 威洛克斯(Innes Willox)就表示,額外年假的新提案是「繁瑣而且極高成本」,亦會令好多面臨經濟困境的企業感到更焦慮。他批評,似乎現在的工會領袖,都習慣把注意力放在增加工會成員,而並非在經濟發展上。

昆士蘭大學經濟學教授奎爾金 (John Quiggin) 向本台新聞部表示, 提議是合適、同時具經濟意義。他認為政策是相當於將工資上漲約百份之二,變相每50個星期就多一星期有薪假,是一個相當溫和的變化,亦應該一早就實行。

他補充,推動恢復更多年假、提倡更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是大勢所趨,亦會大幅提高生產力,特別是對有小朋友的家庭來說,需要在延長的學校假期期間、留在家裡陪伴子女,他認為重點應該放在員工的福利而不是僱主身上。奎爾金也強調,可以令不能遙距工作的產業,都恢復平衡。

其實,澳洲的年假與其他國家相比是怎樣呢?五星期的有薪假期在奧地利、德國和法國等歐洲國家好常見,丹麥有些員工甚至有六星期有薪假。奎爾金話:美國的假期特別短,亦沒固定年假天數,令員工長期處於過度疲勞。

而加拿大的最低要求是兩星期,如果員工在同一個地方工作了十年,就會增加到四星期。但他認為,五星期有薪假是英語世界以外、一些「已發展國家」的常態,大家都應該仿效。對於增加有薪假的提議是否應該在其他領域實施,奎爾金同意做法,並希望可以拓展到其他無法遙距工作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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