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愛爾蘭就《憲法》第八修正案的廢存問題舉行公投,決定是否放寬當地的墮胎法例。雖然投票前的民調顯示正反雙方的差距相當接近,但最終結果顯示,接近三份之二人支持廢除第八修正案、解禁墮胎,反觀則只有33.6%人要求保留修正案。本身支持放寬法例的愛爾蘭總理瓦拉德卡(Leo Varadkar)表示,公投得到接近三份之二的投票選民支持,相信法案將不會在國會的下議院受到阻滯,希望能在六個月內正式廢除《憲法》第八修正案;但在此段時間其間,目前的《懷孕期間保障生命條例(Protection of Life During Pregnancy Act)》維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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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五月舉行墮胎合法化公投
愛爾蘭脫離英國獨立後,仍然保留不少英國的法律,當中便包括1861年起實施的《侵害人身罪條例》,致使墮胎在當地屬於違法行為。而在1983年一次全民公投中,選民同意在《憲法》引入第八修正案,當中表明懷孕婦女及其體內胚胎擁有同等的生存權利,亦即在大部份情況下均禁止進行墮胎。及至1992年,在另一次全民公投中,愛爾蘭選民通過了《憲法》第13及第14修正案。第13修正案表明,雖然本地法律禁止墮胎,但無阻婦女前往海外其他國家尋求並接受墮胎手術。而第14修正案亦列明,國民有權利在國內派發國外合法墮胎服務的資料。
1992年,在一個名為「X個案」的著名案件中,愛爾蘭一名13歲少女遭人強姦並懷孕,尋求前往英國接受墮胎手術,獲得最高法院批准,但遭到律政部長拒絕。案件其後被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官以該名少女有自殺傾向作為理由,推翻律政部長的決定、批准該名少女前往國外接受墮胎手術。因應這宗案例,愛爾蘭國會在2013年通過新法例-《懷孕期間保障生命條例》,在懷孕婦女的性命受威脅的情況下,容許孕婦進行墮胎手術,包括倘若該名婦女可能因懷孕而選擇自殺。
2017年,愛爾蘭政府成立的修憲諮詢委員會「公民大會(Citizens’ Assembly)」投票決定,將是否修改或取締《憲法》中有關墮胎條文的議題付諸公投。「公民大會」最終決定,在2018年5月25日就有關議題舉行全民公投,就是否廢除《憲法》第八修正案進行表決,並同時請選民授權國會議員在未來一段時間,訂立當地墮胎的法例及細則。假如法案最終在國會上通過,孕婦在懷孕首12個星期可要求進行墮胎手術;而懷孕12至24星期期間,若懷孕對孕婦的精神或肉體健康(甚至性命)構成威脅,亦可進行終止懷孕手術。
Ireland's main pro-life group concedes they have lost the referendum. Source: AAP Source: A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