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向擁有被視為最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例如創立不記名投票制度、要求管理選舉過程的人員與各政黨沒有任何連繫,又以人口分佈規劃國會議席的數目。然而,澳洲在監管政治捐獻的法例則可謂落後於其他民主大國。
國際民主及選舉援助研究所的數字顯示,在受調查的180個國家當中,有114個國家都禁止海外人士向本地政黨捐獻,另外有三份之一的國家(55個)則未有限制海外政治捐獻,包括澳洲。為減少政黨對私人捐款的倚賴,聯邦政府在1983年開始向政黨提供公帑補貼。但企業向政黨的捐獻則逐年遞升;在2013-14年度,金額達到2億300萬元。而聯邦政府對私人政治捐款的唯一限制,便是需要申報超過13,200元的捐獻,但有關的申報則只在相應的大選結束後,才會向公眾披露。另外,與其他民主國家不同,澳洲聯邦國會選舉不但不設政治捐獻的限制,更未有管制政黨選舉工程的支出。
在其他國家,加拿大的相關法例最全面。當地嚴厲禁止企業及工會作出政治捐獻、訂立私人捐款限額,又管制候選人、政黨及第三方組織的選舉支出。新西蘭亦都對政黨及第三方機構的支出訂立限額,而政黨在廣播媒體的廣告費用則由選舉委員會承擔。至於英國的法例,則於新西蘭相似,同樣限制政黨的選舉支出,但則禁止在任何電子傳媒發佈廣告,表示需要防止「利益集團使用財政權力來快速地傳遞他們的思維」。相反,在澳洲,電視廣告及市場推廣費用高昂,令政團不斷追逐更多政治捐獻。
近年,政治捐獻及外國影響力都在本地受到廣泛關注,有人便提出監管政治團體的財政收支,確保選舉公平公正。澳洲國立大學的政治及國際關係學院榮休教授索耶(Marian Sawer)認為,為保障本地民主政治制度的誠信及透明度,政府有必要收緊法例,防止一些公司或個人透過金錢意圖影響政府的公共政策或建設計劃的承包合約。她表示,一些財政支援較薄弱的政黨的意見不應被忽視,而大型企業的捐助者亦不應比一般平民百姓得到更多政治利益。
雖然在聯邦層面,暫時未有管制政治捐獻的法例,但部份州及領地則有實施類似措施。當中,新州的法例可謂最全面,包括捐款金額上限、政黨及第三方組織的開支上限,以及限制部份行業捐款。而澳洲首都領地及南澳則有訂立政黨在選舉期間的開支上限。前新州州長白賴德認為,目前有關法例有多重漏洞,希望可以盡快訂立全國性法例填補空缺,但至今依然未能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