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發達,今時今日的青少年,平均每天花最少六個小時目不轉睛地看著螢光幕,而大部份都是使用智能手機。但最近有研究指出,青少年每日使用電子設備五個小時或以上,其自殺的危險比每日使用電子設備一小時以下的青少年,高出71%。而實驗亦同時證明,數碼媒介不單不會令用家變得快樂,反而會導致抑鬱症及情緒低落等現象。蘋果公司創辦人喬布斯(Steve Jobs)在2010年接受一位記者訪問時表示,自己不容許兒女使用iPad,又嚴格限制他們面對螢光幕的時間,這番話令人大吃一驚。
正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近年社會上不斷有聲音表示發明這些科技產品的公司,有責任推出一些有效限制青少年(甚至成年人)使用電子產品的程式。在今年年初,蘋果公司兩名大股東便去信該公司,要求公司編寫程式,以限制兒童使用其電子產品的時間;而蘋果公司其後亦已經表示同意。美國聖地亞哥州立大學心理學系教授特溫吉(Jean Twenge)有份協助撰寫該封信件。他表示,蘋果公司編寫限制使用時間的程式,不但對青少年有好處,同時亦對該公司有利。特溫吉教授引述學術研究指出,問題不在於青少年是否擁有智能手機;而事實上,完全不能使用智能電話的青少年的快樂指數,卻比有限度使用智能電話的青少年較低。研究顯示,問題一般在每天使用電子產品超過兩小時的青少年身上出現,包括睡眠不足、出現抑鬱症狀、甚至自殺傾向。
因此,特溫吉教授說,解決方法其實很簡單,便是限制青少年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而倘若蘋果公司真正實行這個方法,可謂容易不過。因為當顧客購入產品之時,蘋果公司經已「穩袋」有關的利潤,不論用家使用電子產品的次數或時數。但面對誘惑,而家長亦未能有效向子女施加使用限制,青少年卻難以自制,規限自己每天使用智能手機兩小時或以下。雖然有人指出,家長可以選擇使用第三方軟件,以限制子女使用電子產品及社交媒體的時間,但亦有家長表示這些軟件複雜難用,又或認為軟件的收費過高;同時,熟悉電腦程式的孩子亦有可能找到軟件的漏洞、破解限制。但假如蘋果公司願意在手機系統上引入一個簡單的使用限制設定,容許家長管理孩子使用手機的時段、核准孩子可以下載試用的應用程式、阻截任何來歷不明的電話來電,家長便會對蘋果公司的產品加強信心,從而更願意為孩子購入該公司的產品。
這就是兩名蘋果公司大股東的論據:家長感到放心;公司亦得以出售更多件貨品。這個雙贏的局面,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