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百寶箱】反歧視存有雙重標準?

woman in gym

A Swedish study has found super-fit women are nearly 90 per cent less likely to develop dementia. (AAP) Source: AAP

昆州陽光海岸一個衝浪俱樂部在四月宣佈放寬會員服飾規定,允許男性會員在會所範圍內穿著背心內衣,避免捲入性別歧視訴訟。但同時,為何有健身中心明列只招待男性會員或只招待女性會員?事件觸發起社區再次關注,究竟法例對歧視的定義為何?余睿章在今集「時事百寶箱」為大家講解。


昆州陽光海岸一個衝浪俱樂部在四月宣佈放寬會員服飾規定,允許男性會員在會所範圍內穿著背心內衣。俱樂部負責人指,容許女性穿著背心但同時拒絕讓男性會員穿著相同的衣著,可能會令俱樂部被人以潛在性別歧視的理由提出法律訴訟。會所經理賴特(Mal Wright)表示,有關的政策存在「明顯的」性別歧視成份,因此有必要作出改動;他又強調該俱樂部並非唯一一個對衣著要求作出調整的會所。昆州會所協會亦警告部份會員俱樂部,他們的衣著規定可能足以被人引用反歧視條例而提出起訴。

事件觸發起社區再次關注,究竟法例對歧視的定義為何?在什麼情況下可獲豁免?簡單而言,法例訂明任何人不得根據其他人的屬性,而向其施以較差的對待,包括性別、年齡、種族、信仰、性取向、家庭責任、政治立場或是否懷孕等。假如一名業主因為認為個子高大的人一般都會對住宅造成破壞,而拒絕向一名身高高大的人士租出物業,這名業主便可能觸犯歧視,即使在過程中該名人士未有被冒犯。那麼,為何軍隊男女軍人需要有不同的髮型?為何只限女性的健身室仍然可以存在?昆州反歧視委員會署理主席霍姆斯(Neroli Holmes)向澳洲廣播公司表示,情況其實相當複雜;在不少的個案下,有時候可能存在雙重標準。有部份情況是由於性別歧視條例中已作出豁免,但亦有一些情況是由於未有人作出投訴,因而歧視的行為未有被禁止或更正。

雖然女性專用健身室原則上帶有歧視性,但法例卻站在健身室的一方。原因是反歧視審裁處早前裁定,有部份要求是合理且在預料之內的。例如一些女性可能會不情願進入一些同時有男性存在的健身室或其他健康服務中心,而這些健身中心可能有為女性開設課程或計劃,透過盆骨運動治療失禁或治理乳癌等其他病症。霍姆斯認為,在這種有合理辯解及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性別歧視是可被允許的。因此,只限女性或只限男性的健身中心在某些情況下,並未觸犯相關法例。

再看看另一個例子:現今不少商場都有設置家長室,但一般家長室的圖案都是畫上一名女性成年人。曾經有一名男子攜同小童進入陽光海岸一個家長室,但遭到一名女子辱罵。由於家長室事實上是無分性別的,因此霍姆斯認為該名男子很可能有足夠理據,控告該名女子歧視。但在此情況下,該商場的管理者亦可能因為家長室門外的圖案,被裁定間接歧視男性。假如有人對此作出投訴的話,霍姆斯表示,反歧視委員會很可能會要求有關商場盡快對圖案或標誌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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