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志願消防員協會日前呼籲聯邦政府,向志願消防員提供經濟回報,指部分志願消防員放棄有收入工作,財政拮据,而總理莫理遜就宣布,所有聯邦政府公務員,如果有參與消防工作嘅話,所屬部門, 就必須永久性給予他們至少20個工作日有薪假期。不過,這些志願消防員的有薪假期支出,就要所屬部門承擔。而其實莫理遜曾經表示,給予志願工作者金錢,是違背志願者精神。今日的【大眾論壇】,我們討論:「是否贊成給予志願消防員金錢或有薪假期做獎勵?」
應否給予志願消防員經濟回報?
‘Hero’ volunteer firefighters were in a truck convoy near the town of Buxton, A tree fell into their path, causing their death. Source: Supplied
今日的【大眾論壇】,我們討論:「是否贊成給予志願消防員金錢或有薪假期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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