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肖表示,反外國干預工作小組在過去 18 個月內,搗破了一些包括一些民主機構在內所面對的干預。
他對參議院估算委員會表示:『大多數澳洲人都不會見到外國干預或成為外國干預的目標。』
『但這些干預是有可能影響到每個澳洲人,因為它侵蝕了民主和我們的制度。』
克肖亦表示擔心在 5 月 21 日之前舉行的聯邦大選可能會出現大量的虛假信息。克肖又話,聯邦警察的首要任務仍然是打擊專制國家, 對被認為是持不同政見的澳洲人的監視和騷擾,包括試圖讓某些社區的成員不可批評他們祖國的事件。
同時,根據 2018 年引入的「外國干預法例」而被起訴的首名人士,亦將於 3 月在維州法庭受審。而就這些問題在今集的【大眾論壇】想問大家: 『你是否擔憂澳洲政界會受到外國勢力的干預和影響呢?』究竟澳洲目前的外國干預法例又足以保障本地政黨及政客免受外國勢力的干預?鄺美玲和梁焱剛在今輯【大眾論壇】請來陶建文律師為大家解釋目前澳洲的外國干預法例所監管的範圍究竟包括那些活動。
首先陶律師表示,目前澳洲的「外國干預法」是刊載於1995 年的刑事法案(Criminal Code Act 1995)第 92 條。該條文是於 2017 年引入。
根據第 92 條第2 節(1)規定,任何人士與外國委託人(包括外國政府、外國政治組織或代表他們行事的人)合作或在其資助或指導下工作,以影響其政治或政府程序,又或試圖影響聯邦或州或任何澳洲民主或政治權利或義務的行使,並且該人的行為是隱蔽的或涉及欺騙或威脅的,則將會構成罪行,最高刑罰是判監20 年。
另外,若任何人接受外國政府或情報機構的資助,亦已經觸犯反外國制裁法。
陶律師又指出,澳洲政客受到外國勢力干預的危險總是存在的,無論我們談論的外國勢力是來自那裡。
同時,他亦認為,現行澳洲的法律雖然未必能夠足以保護我們的政治機構,例如我們的國會和國會議員不受干預,不過,他亦相信在條例引入之後,亦應該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他亦相信當局亦應該有進行執法和進行調查,但相信是不會公開進行。而法律亦未必能夠阻止一些堅決的犯事者。
另外,有關法律亦包括可能干擾我們政客的網絡攻擊或海外電子郵件。想知道更多關於此法例的內容,請收聽這集【大眾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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