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雪梨一教堂的持刀襲擊,警方宣佈列作「恐怖行為」(terrorist act),而上周末發生在雪梨Bondi Junction一購物中心的大規模斬人案則不是,原因何在?
周一晚上,一名16歲男孩在雪梨西區Wakeley的好牧人基督教堂(Christ The Good Shepherd Church)涉嫌持刀襲擊,後被拘留。 主教伊曼紐爾(Mar Mari Emmanuel)在現場直播的佈道中被刺傷。
新州警方表示,正將這次襲擊事件列為「恐怖事件」調查。
那麼,這次事件與上周六在雪梨Bondi Juction的Westfield 購物中心發生的襲擊事件有何不同?當時,一名40歲嫌犯持刀襲擊,造成六人死亡,多人受傷,之後該男子被一名警察擊斃。
恐怖行為是如何定義的?
澳洲國立大學(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的副教授科納(Emily Corner)表示,恐怖主義有一個法律定義,用於根據恐怖主義立法指控和起訴相關人員。
聯邦法律將恐怖主義定義為意圖「推動政治、意識形態或宗教目的」和「脅迫或恐嚇澳洲或外國政府或公眾」 的行為或威脅。
如果行為「對個人造成嚴重人身傷害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造成死亡或危及個人生命,對公眾健康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或嚴重干擾、擾亂或破壞電子資訊、電信或金融系統」,那麼該行為則屬於此定義範圍。
周二,在回應有關兩宗持刀襲擊事件的提問時,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總幹事伯吉斯(Mike Burgess)向記者指出:「簡單地說,將其稱為恐怖行為,你需要有跡象表明,有資訊或證據表明,實際上是出於宗教動機或意識形態動機。 」
「在這宗(教堂襲擊)案,我們和警方掌握的資訊顯示,情況確實如此,這就是為甚麼稱這案為恐怖行為。 」
警方正在調查Bondi Junction購物中心發生的持刀襲擊事件,調查襲擊者高士是否出於對女性的憎恨,「很明顯」他在襲擊中以女性為目標。
同樣在周二,新州警務處長韋伯(Karen Webb)說,在教堂持刀襲擊後被捕的少年發表言論顯示,襲擊是出於宗教動機。
她說:「我們將指控(他)持刀進入教堂,並刺傷主教和神職人員,還有其他人受傷。 」
「我們認為,從宗教極端主義的動機來看,有一些因素已經符合,當然還有通過此人的行為威脅公眾方面。 」
韋伯解釋:「當時教堂的活動,同時進行現場直播,(所以)不僅威脅到現場的教友,還威脅到在網觀看的人,以及隨後前往教堂的人。」
伯吉斯指出,事件發生後,澳洲的恐怖威脅級別仍保持不變,目前的級別為「可能」。
澳洲安全情報局 ASIO 總幹事伯吉斯( Mike Burgess)。 Source: AAP / Mick Tsikas
「恐怖行為」與「恐怖主義」有何區別
簡而言之,是有區別。
恐怖主義是涵蓋恐怖指控的統稱,,而「恐怖行為」則是具體的非法行為。
科納副教授表示,即使沒有暴力行為,也可以被定義為恐怖主義罪犯(terrorist offender)。
「可能因為準備恐怖襲擊而被捕,可能因資助其他恐怖罪犯而被定罪。 根據《反恐怖主義法》(Terrorism Act),甚至可以因在網上搜索恐怖主義內容而被定罪。 」
雪梨 Wakeley 區的的好牧人基督教堂發生襲擊案後,新州警方鑑證人員到場調查。 Source: AAP / Bianca De Marchi
她說:「傳統上,當我們想到恐怖主義時,它就是要引起民眾的恐懼,以此來製造某種形式的改變。 」
自2001年9月11日美國遭遇恐怖襲擊後,澳洲的反恐法律有了大幅增強和擴展。
與澳洲其他司法管轄區不同,北領地規定了具體的恐怖主義罪行,而不是「恐怖行為」的一般定義。
警察權力和恐怖事件
某事件被宣佈為「恐怖事件」後,警方便可根據新州反恐法律行使特殊權力。
這些法律賦予員警特殊權力,可以採取措施在未來14天內防止恐怖襲擊發生,也可以調查恐怖襲擊案件。
警員可以無需搜查令,攔截和搜查人和車輛,要求民眾透露身份,進入和搜查房屋和車輛,或者在目標區域周圍設置路障等警戒線。
SBS 中文堅守,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電台節目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歡迎在每天早上 9 至 11 時透過收聽廣東話節目及在每天早上 7 至 9 時收聽普通話節目,或透過收聽直播及節目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