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表示,死刑是一種無效的震攝作用,而人權組織對廢除死刑表示歡迎,並將其視為可能對東南亞其他地區產生連鎖反應的「重要一步」。
馬來西亞自2018年首次承諾完全廢除死刑以來,一直暫停執行死刑,但政府面臨一些政黨的政治壓力,在做出保證的一年後收回承諾,表示將保留死刑,但容許法院自行決定以其他刑罰代替。
根據通過的修正案,死刑的替代方案包括鞭打和30至40年的監禁。新的刑期將取代之前所有要求罪犯終生監禁的規定。
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定義,固定30年為期限的無期徒刑將被保留。
死刑也將從一些不會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罪行中被取消,例如開槍、販運槍枝以及綁架。
一些東南亞鄰國開始增加使用死刑判決,包括新加坡去年處決了11名毒品犯罪的犯人,而緬甸軍政府對4名反軍政府活動人士執行了數十年來的首次死刑判決。
馬來西亞法律副部長Ramkarpal Singh表示,死刑是一項不可逆轉的判決,也沒有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他在議會關於這些政策的辯論時作總結指「死刑並沒有帶來預計會有的結果」。
通過的修正案適用於目前可判處死刑的34項罪行,包括謀殺和販毒,其中有 11 人將是強制性懲罰。
超過1300名面臨死刑或終身監禁的人,包括那些已用盡所有其他法律上訴的犯人,可以根據新法律尋求量刑複審。
亞洲反死刑網絡(The Anti-Death Penalty Asia Network, ADPAN)網絡執行總監周銓洋(Dobby Chew)表示,修正案的通過是全面廢除死刑的好開始。
他表示「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在馬來西亞的正確軌道上 -,這是一項已經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改革」。
「我們不應該否認國家在殺人,國家是否應該擁有這種權力」,「廢除強制性懲罰是我們開始反思的好時機」。
亞洲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Asia) 副主任羅拔臣 (Phil Robertson) 指,周一的投票是「馬來西亞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並希望這會向其他東南亞國家施壓效仿。
他向法新社表示「這是一個重要的突破」,他認為將在即將舉行的東盟峰會中引發一些嚴肅的對話。
「馬來西亞應該表現出區域領導力,鼓勵東盟其他國家的政府重新考慮他們是否繼續使用死刑來,可由最近在新冠疫情後執行死刑的新加坡開始。」
柬埔寨和菲律賓是僅有兩個的完全廢除死刑的東盟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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