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5歲的李振成,在香港出生,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並已歸化入美國籍。在1994至2007年受僱於中情局,檢察官稱李振成於2018年1月因非法擁有機密的美國國防情報,並將情報提供予中國情報人員而被捕。
其起訴書指,李振成於2010年開始在香港居住期間,開始接受中國特工的款項,為中國提供有關中情局的敏感信息。
在今年五月,李振成對一項串謀提供國防情報以協助外國政府的指控認罪,但同時堅稱政府從來沒有證據證明他曾向中國方面提供任何信息或接受中國84萬元的酬勞。
美國聯邦調查局在華盛頓的辦事處助理處長斯萊特(Timothy Slater)說:『李振成因貪婪出賣了自己的國家,並令他的前任同事處於危險之中。』
『今天的裁決證明他的背叛和犯罪行為的嚴重性。』
此案亦引發外界猜測事件背後的真正原因,因為美國政府從首次調查李振成到逮捕他, 一共花了六年時間。
有媒體報導,事件導致在2010至2012年間中情局在中國的線人網絡遭受災難性破壞。
據《紐約時報》在 2017年的報導,指中國殺害了中央情報局在中國境內“至少十二個”線人,同時,亦監禁了至少六人。
該報又指,有關事件令當局要在機構內搜尋“內奸”並令於2017年居住在亞洲其他地方的一名“前特工”受牽連。
李振成在中情局工作期間曾在中國和其他國家擔任過個案官員,讓他了解秘密收集資料的方法和實際線人的資料。2012年CIA開始懷李振成為雙面間諜,於是虛構職位,向李表示有意重新聘用他,計劃以此引他返回美國境內。當他返回美國時,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人員在他行李中的搜出兩本筆記簿,寫有中情局人員和卧底的真實姓名、電話號碼等資料,而在起訴書中表示: 『這些信息對中國情報部門而言具有重大價值』。
同時,起訴書亦指李振成在2010至2012年間, 為兩名中國特務提供情報和進行一些“任務”並獲得數十萬元。但美國檢察部和中央情報局卻從未直接指控李振成出賣該機構在中國的間諜網絡, 亦從未公開承認該網絡已被暴露並被關閉,不過,一些情報專家卻已經證實了這一點。
而李振成亦是過去一年多以來第三位美國前情報官員被判犯有與中國間諜有關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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