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例推行首八個月,就有數以百計的醉駕司機被停牌至少3個月。
為了打擊醉駕,其他規定還有包括在受罰司機車上配備酒精聯鎖裝置,並強制參加改變行為習慣的計劃。
根據《先驅太陽報》報導,在1037名被罰司機當中,95名是年齡26歲以下持正式執照的。
另外115名,包括P牌(暫准駕駛執照),駕駛要符合更嚴格的規定,完全不準在體內有任何酒精驗出。
還有1714名被驗出有0.07 至 0.15的酒精含量。
道路警務指揮官助理警官萊恩(Stephen Leane)說,他們視醉駕為非常認真的事情。
「每當聽到有人選擇在毒品或酒精的影響下駕駛時,都會非常失望,因為這不僅是他們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還有其他無辜的道路使用者。」
他強調酒精會影響判斷能力,以及對突如其來情況的反應。
令人震驚的數字是,在216個抽查中,接近六成人測出有藥物或酒精在體內。
暫時未知新規例起多大的阻嚇作用,需要兩至三年時間,將資料歸納再作評估。
維州在去年4月30日,正式實施更嚴厲的醉酒法例,司機如果被發現血液酒精含量超過0.05的水平,就要被停牌至少3個月,即使是初犯。
至於恢復牌照後,也要在汽車上安裝聯鎖裝置6個月,並要完成一個行為課程。
若發現服用違禁藥物的司機,初犯的話,由過去停牌3個月增至6個月,而再犯則要停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