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格領取賠償的包括至少1400名現在以及在2012 年至 2016 年間被羈押在馬努斯島羈留中心的尋求庇護者,併適用於已經離開羈留中心的人士。
截至週一,在這宗1923人的集體訴訟中,已經有1383人登記將領取這筆補償。
維州高等法院法官馬考力(Cameron Macaulay)週三批準了聯邦政府和馬努斯島偏遠審查中心運營方之間達成的重新安置協議。10月31日前,馬努斯島羈中心將會關閉。
代表羈留人士的Slater and Gordon 律師糰指,聯邦政府和羈留中心保安公司Transfield 和G4S 違反羈留責任,包括提供的羈留環境未達至澳洲合理水平,羈留期間髮生的騷亂又導致尋求庇護者受傷和死亡。
目前仍有近800名男子住在馬努斯島上,其中有超過160人認為這筆賠償太低,但是法官馬考力認為這是一個公平合理的數額。
這筆錢將在從現在開始的28天的上訴期過後才予以髮放。在此期間,政府還將聯系失去聯絡的215人,注冊領取賠償的截至日期是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