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宣布,有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和他們的近親,明年1月起可以申請「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Hong Kong BNO Visa),最多在英國逗留5年,之後可申請居留權,滿12個月後可申請入籍。
申請資格方面,申請人需證明自己擁有BNO資格、在香港通常居住、證明財政上能自給自足至少6個月等。
持簽證留英期間,申請人可工作或讀書,但不會獲得社會福利等保障。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毋須出示有效護照,就算護照已過期或遺失亦不用補領,同時承諾在適當時候學習英語,並要領取由內政部許可的診所發出的肺結核(TB)測試證書。
申請人可在英國境內或外申請,可選擇申請居住30個月、其後再續期30個月,或申請一次過居住五年。5年簽證將貴過30個月簽證,但便宜過申請兩次30個月簽證。
若要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申請人5年內離境不得超過2年(除非有良好理由),每年不准超過180日;而且屆時要具備良好英語能力。
BNO持有人的近親包括:配偶或民事伴侶、未婚伴侶、子女(首次申請時未滿18歲),以及其他高度依賴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