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的葡萄酒網上零售商The Wine Group、曾分別用用Oak Road Estate及Top Drop名字注冊,而公司因違反垃圾郵件及電話營銷法、而被監管機構澳洲通信及媒體管理局 (ACMA)罰款$204,240。
ACMA 主席奧洛林 Nerida O'Loughlin 表示,除了侵犯隱私之外,The Wine Group 的行為、亦有可能置弱勢人士置於險境。
「我們收到了許多投訴,指 The Wine Group 不良的營銷手法,會為個別人士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及煩惱。」
「公眾選擇不接收營銷短信和電話,有時是出於個人原因。行業必須尊重這些消費者的選擇。」
奧洛林亦表示,ACMA 已給予 The Wine Group 機會、在啟動正式調查之前改善其營銷手法。
她說,ACMA曾多次與該公司聯繫,並告訴當局已收到消費者對其營銷的投訴,但未能充分解決這些問題。
除了罰款外,The Wine Group 亦要面對一項三年期的法院全面強制執行承諾的法令,要求公司任命一名獨立顧問來審查公司對「垃圾郵件」和「電話營銷規則」的情況,並要適時進行改革。ACMA 亦將積極監督有關的審查及規管情況。
在過去 18 個月中,多間企業亦因違反垃圾郵件和電話營銷法、而支付超過 350 萬元的罰款,亦已收到15 項可由法院頒出的相關強制執法令,並 6 次向不同企業發出正式警告。
奧洛林指:「所有企業都收到通知後,必須非常認真地對待,否則我們將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