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台灣大法官公布同性婚姻釋憲案,宣告台灣現行《民法》婚姻規定“"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大法官要求相關機關應於2年內修正相關法律保障同志婚姻。這等於宣告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
據台灣“中央社”消息,“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因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彆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系”有“違憲”疑義,於是提出“釋憲”申請;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之虞,提出“釋憲”。
立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日表示,兩種形式的婚姻都沒有任何理由不能共存。
台灣總統蔡英文透過臉書表示,釋憲結果不是勝負輸贏。她還轉貼了總統府對釋憲結果的立場:
第一,法律必鬚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依據憲政體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釋文,有拘束全國人民及各級機關的效力。
第二,行政部門會依照今天的釋憲結果,併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第三,我們呼籲整個社會,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來面對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我們相信,台灣有成熟的民主機制來化解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