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傳出後,適逢星期五(5月17日)是聯合國「國際不再恐同日」,場外4萬個支持者含淚相擁,齊喊「可以結婚了」。
根據條文,只要是滿18歲者,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大批支持及反對同性戀婚姻的人士聚集在立法院外等候,也有多個政黨人物及名人到場聲援。
台灣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也隨即被各國傳媒報道,台灣政府早前舉行公投,多數選民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政府最後決定不修改民法對婚姻的定義,而是為同性婚姻另立專法。
全案經過三讀,施行日期定為5月24日。